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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传销方式推销“原始股”非法经营案开审

http://www.dsblog.net 2008-04-16 11:06:39

  法制网北京4月15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 今天上午,北京首例以传销方式销售“原始股”的新型金融犯罪案件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美中融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在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传销的模式非法代理转让金园汽车“原始股”,期间共向300余名“股民”转让了300多万股,非法经营金额高达1500万余元。今天,美中融公司及其公司董事长王永伟和公司总经理侯艳梅均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出庭受审。
  根据指控,美中融公司在2005年11月注册成立后,王永伟、侯艳梅就通过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员工,分级管理,并以“倒金字塔”模式进行利益分配的方式,在没有经过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代理转让西安金园汽车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上市的股权。截至2007年4月王永伟、侯艳梅被逮捕,美中融公司面向其公司内部员工及亲友发放的每股4元左右的“原始股”,总计已经超过320万股,非法经营金额合计人民币1500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据了解,被告人之一的王永伟曾是著名传销诈骗案“亿霖木业”的成员之一,因与“亿霖木业”高层产生分歧退出该传销组织后便开始寻找新的生财目标。
  在美中融公司内部,应聘成为员工的将被逐级分为四层,总经理管理部门经理,部门经理管理主管,主管管理下面的员工。员工的工资均以销售“金园股份”的额度为依据,一般情况下,部门经理每股提6角至1元,主管提4角,员工每卖1万股,可以得到3000元左右的提成。为了使骗局看起来更加逼真,股民通过美中融公司购买原始股的,美中融公司的业务员都将带领股民直接到银行将钱汇往西安的账户,再由金园汽车公司为股民发放制作精美的股权确认书。
  据媒体报道,这家300余投资者重金买入股份的金园汽车公司,前身只是一家规模不大的汽车修理厂。2005年10月,该公司董事长董欣为了融资,用虚假的凭证,伪造了多位股东,虚报注册资本2200万元,使公司摇身一变成了能够生产房车的西部汽车产业研发中心。
  美中融公司在推销这家公司股份时宣称,该股份日后将在美国上市。然而在今天庭审时,总经理侯艳梅在面对审判长有关金园汽车是否对美中融做过相关承诺的提问时讲到:“金园汽车公司没有给我们提过上市。”
  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王永伟、侯艳梅涉嫌对检察机关非法经营罪的指控,均表示认罪。但是对销售方式和利益分配等问题上,两人的说法相差甚远。王永伟说:“公司盈利靠金园汽车公司的回扣,金园汽车每股4元左右,我们给金园汽车公司1.5元,剩下的钱给侯艳梅1.3元。”而根本就不承认自己“总经理”身份的侯艳梅则一口咬定自己每股只能拿到1毛钱的提成,而且只有在她管理下的三个部门销售的股份她才有权分这个提成。
  经西安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根据举报情况立案侦查,“金园汽车”原始股升值神话骗局终被揭开。2006年底,董欣等涉案人员被西安警方逮捕,2007年犯罪嫌疑人王永伟、侯艳梅也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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