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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绿源公司集资造林 编造神话再坑人

http://www.dsblog.net 2008-06-30 08:53:18

  《市场报》记者先后几次来到位于北京东城区王府世纪大楼四层的北京新绿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大约100多平方米的房间就是公司总部,中间被隔成若干小间。记者看到,只有两三位女同志在进门处聊天,大厅内昏暗没有亮灯,办公桌上落满了厚厚的灰尘。客服人员孟先生告诉记者,公司领导都不在,具体情况不清楚,他记下问题后让记者改日再来。 

  一周后,记者再次来到北京新绿源公司。公司市场部经理王宏珍表示,一些投资者的反映属实。当初,她通过公司培训,被派到河北讲课,确实讲了高额回报的投资政策,积极发展下线有提成。她说,当时他们没有意识到这种做法是违规的。后来认识到了,并及时改正,目前公司已叫停了各地的集资活动。 

  她向记者承认,公司当时声称在各地的一些植树造林基地,她从来没有去过,不知道具体地址。对于公司的其他情况,她均表示不知道。 

  北京新绿源公司副总经理张家琪在给记者发来的书面材料里称,北京新绿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集房地产开发、汽车销售、电脑科技、矿业开采于一体的综合性民营公司。由于公司初创阶段资金非常紧张,2002年经集团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企业员工内部集资。由于公司当时承诺的集资利润较高,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共集资8000余万元,至今仍欠3667.94万元。 

  材料还表示,“公司从今年6月起,每月偿还 750 万元至10月底还清。”具体措施是:“公司将出让四川金阳县铅锌矿,该矿经权威部门认定价值人民币100亿元以上;如果出售矿山仍不能偿还债务,公司将出让价值5000万元的金兴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但是,在他们给记者的复印材料中,没有权威部门对于该矿价值的评估,只是该公司自己编写的一份储量估算报告。在其中的一页“地质勘察资质证书”上,还盖着方戳:“此件再次复印无效。”

  对于北京新绿源公司声称在各地的植树造林基地,张副总经理解释,当时是租用当地农户的,2006年已不再续签合同。他并没有向记者出示当时签订的“合同”。对于记者提出的其他问题,他表示都不知情,称由于公司人员流动大,总裁张倬铭最清楚。记者提出采访张倬铭,但至今未得到回复。 

  6月26日,记者致电平山的几位投资户,他们均表示没有收到偿还款,也没有人告诉他们还款的消息。 

  “托管造林” 涉嫌欺骗

  近年来,以植树造林名义集巨资活动屡见不鲜。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内蒙古的万里大造林集资案。 经警方查明,2002年8月以来,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国内12个省区市陆续设立近百家分公司,以托管造林“高回报、零风险”为诱饵,采取传销方式不断发展扩大其销售团队,诱使全国 3 万余名群众投资认购林权,非法集资额高达12.79亿元。   

  民盟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王心安向记者介绍,所谓“托管造林”,一般是通过租赁、承包或其他方式获取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再转让给社会零散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再将林地和林木委托给公司经营。这种转让与托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风险极大,也会给投资者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王律师认为,这些“托管造林”公司的主要欺骗手段包括:一、涉嫌超范围经营。这些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没有登记“林地、林木流转即活立木销售”的经营事项,却在从事此项业务。二、涉嫌虚假宣传。夸大林木生长量,夸大投资回报率,不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三、涉嫌合同陷阱。有的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中隐匿了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和风险。四、涉嫌传销。五、办理林权证不规范。有的公司提供的林权证上,没盖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六、资金运作不规范。有的公司对投资者只收取现金,不接受银行转账。开具的是收据,而不是税务发票。     

  “从北京新绿源公司的情况看,如果发展下线拿提成属实,可以肯定其涉嫌传销。”王律师说。

  北京新绿源公司从2002年开始经营的“托管造林”业务,短短几年集资竟达8000余万。众多投资人何时才能要回本金及利息?本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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