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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429返利582?传销“来福”者自首入狱

http://www.dsblog.net 2008-08-18 10:05:45

  消费429元的商品,却能获得582元的返利,这样的“馅饼”谁不想要,但每个消费者的“获利”究竟由谁埋单?去年年底,广西永乾商行这种向消费者“砸馅饼”的“消费来福”方式被认定为国家禁止的传销行为,该公司在全国各地的联营商纷纷被查封。今年1月19日,该公司在邛崃的代理商李应林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自首,昨日记者从邛崃市人民法院获悉,李应林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李应林说,一开始他并不知道“永乾商行”是骗局,他在2006年底看到永乾铺天盖地的广告后萌生了加盟的念头,随后于去年初向该公司汇去15800元的加盟费,取得了该公司在邛崃市的区域代理权,通过发展下线消费者获取利益。

  李应林所代理的模式是:消费者在“永乾商行”消费,每购买该公司专卖的产品195元,然后在6个月内每月再消费39元(即投入195+6*39=429元),即可在6个月内每月得到税后返利97元共计582元的返利。李应林不但可以从每位消费者的消费额中获得10%的“开店补助”,如果每发展一名消费者,还能获得2%的“发展补助”。2007年来,他共计发展下线消费者共10人,代理购买永乾商行的产品总计金额97250元。

  今年年初,李应林来到邛崃市公安机关自首,主动上交了记载有所有营销记录的笔记本电脑,并向公安机关解开了永乾商行在邛崃地区的营销实质。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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