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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汇款凭证办理加入手续 传销手段更隐蔽

http://www.dsblog.net 2008-08-19 14:11:26

  别以为参与传销没有发展下线就不用被处罚。——8月18日,梧州市工商局就依法对张某等10名参与传销的人员作出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从7月份开始,梧州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迎奥运,保平安”清理传销活动专项行动。工商部门通过与公安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配合,积极走访辖区居委会,广泛接受市民反馈、群众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涉嫌传销的窝点进行调查摸底,严厉打击传销行为。

  据悉,近段时间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取缔传销 窝点12个,教育和遣散涉嫌参与传销人员200多人,收缴传销物品一批,处罚参与传销人员9名,违法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

  在所查处的案件中,执法人员发现传销组织者以“挣大钱,找工作”为诱饵,哄骗外地人员来梧后控制其钱物和人身自由。受骗上当者来自四川、广东、浙江、湖南、福建等省份中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年龄结构以年轻人为主,他们文化素质偏低,迫切希望迅速致富,故而容易上当受骗。

  在专项整治中,执法人员发现传销组织不再如以往在集会中要求“会员”交纳现金购买产品“入会”,而是让他们通过银行汇款到指定帐户,然后凭汇款凭证办理相关手续。这使得传销分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增加了执法部门查处的难度。执法人员在一些传销窝点查获了用于相关信息查询和登记的笔记本电脑。

  在查处传销窝点后,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传销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向每个涉嫌传销人员和附近的市民尤其是毗邻的居民派发宣传资料,宣传国家对传销活动进行严厉打击的决心和态度以及进行传销所应承担的责任;并通知相关部门派员对传销窝点进行断电断水处理,责令涉嫌参加传销的人员迅速自行离开梧州,对向传销人员提供活动场所的业主进行相应的处罚。

来源:梧州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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