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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西安传销女:跟着帅哥捡金子陷传销网

http://www.dsblog.net 2008-08-22 10:09:15

 

传销窝点被捣毁

  西部网讯 大伙都知道传销是一种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可是有些人就是明知故犯,这几天,工商人员经过摸排调查,今天终于捣毁了一个200多人的传销窝点。

  今天上午,西安工商雁塔分局鱼化寨工商所联合当地派出所对藏匿在城中村里的传销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在南郊胡家寨这个昏暗闷热民房里,几十名传销人员正在上课,被执法人员堵了个正着。

  记者:你每天在这干吗呢?

  传销人员:每天在这听课呢。

  记者:听什么呢?

  传销人员:我也不知道,过来网友说都是为了男女之间的爱情么,为了她,她让我帮她看一下。

  记者:网友呢?

  传销人员:网友我找不到了,我到西安来了,她来接我,把我接到这来了,她就不见了。

  据了解,这些传销人员大多来自福建、云南、湖南等地,执法人员分别采集了传销者头像,以便建立传销档案。随后,检查人员又分别在这个村捣毁了另外几个传销窝点,参与传销的人员竟达200多人,而他们简单的想法,让记者纳闷。

  传销人员:我在火车站碰到一个帅哥,他说带我拣金子,我看帅哥那么帅就过来了么。

  工商人员:这是个讲课的,组织者给他提供服装,让他冒充成功者给新来的,讲述经验,其实都是假的。

  而这位所谓成功人士,其实是只有小学文化的普通工人。

  传销人员:我打算从今以后不做了,等一下买车票回去了,你们也想一想,醒悟醒悟。

  工商人员说,现在的传销组织将据点一般隐蔽在城中村,内部相当严密。

  工商人员:传销,现在的组织者通过网络,把人骗来以后,骗到会场,组织者从来不露面。

  在现场,执法人员对这些两百多名传销人员进行了深刻耐心的批评教育后将他们遣散,执法人员呼吁广大的城中村的村民,不要为了个人利益把房屋租给搞传销的人,根据国家《禁止传销条例》,为传销人员提供经营场所,将处以一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 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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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4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4楼, 2009-09-17 19:34:20   投诉 支持(455)
    为什么传销就是不能扫除干尽 我要举报 一个电话号码15029185476和一个QQ 1017600316 这个女的是外地人 经常用手机上QQ 聊天 以离婚找对象的名义 骗网友来西安来做<网络直销> 也就是传销的变相 他们的组织很严密 我被骗到西安 后发现不对 就赶快跑了 只到现在我还不能确定他们住的地方 反正她和她的传销朋友把我 带到田家湾 那里一个小餐馆吃饭 但就是不去她说的 工作地方 而且说非要等到晚上在过去, 我实在不耐烦就问她到底是做什么工作,她说是网络直销. 因为我以前就接触过网络营销 一听她这么说我就知道是传销 ,我赶快跑了 望当地政府有所作为 可以按照我举报的电话号码里 把这个传销组织给一网打尽,对重要的传销头目应该按照法律严惩. 我相信联合公安部门 是可以追踪手机 的具体位置的吧!
  • 第3楼, 2009-09-17 19:29:20   投诉 支持(401)
    上世纪90年代,传销到了中国,被渲染为“20世纪最后一次暴富的机会”,忽视销售的产品品质和市场实际需求,热衷于猎取人头和发展下线,于是传销成了“老鼠会”“神秘链”的同义词。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的命令,对整个传销业进行全面封杀。   2005年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实施,该条例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举报传销有奖   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 第2楼, lina 2009-09-02 22:27:39   投诉 支持(360)
    传销 。简直无法无天 了 。有关部门。 也 不 知道 都 在 干 什么 。13279361080是个传销领导叫张爱吉 。 是 我 朋友的 朋友。 求助。。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赶紧 抓 他 。 省着害人
  • 第1楼, 2009-08-03 23:55:52   投诉 支持(519)
    我刚从西安跑回昆明那里的情况太复杂了我也是差点就干了我也是跑出来的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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