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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市严厉打击传销 7名犯罪分子被惩处

http://www.dsblog.net 2008-08-27 08:52:17

  日前,湘乡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组织、策划、参与传销活动的翟伟娟、杨召辉、曹润芳、白友明、马万义、艾万仁、尚治国等7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以罚金4000元至30000元,传销活动在该市得到有效遏制。
   
  传销不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危害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强对传销活动的防范和打击,湘乡市工商局和湘乡市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同时认真总结打击传销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以《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为契机,开展多形式、大规模的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打击传销宣传教育资料2000份,发布打击传销公益广告、横幅、宣传标语1600条(幅),出动宣传车20多台次,在电视台连续3个月滚动播出严厉打击传销的通告,向重点区域的社区居民发放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联系卡1200张,印发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防范和打击传销告诫书10000份。
   
  二是形成“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工商、公安、乡镇办事处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强大的打击传销工作合力;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
   
  三是开展集中执法行动,查处大要案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8次大规模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特别是对传销活动相对比较突出的区域,进行集中重点整治。通过集中行动,查处传销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组织、惩戒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以铁的手腕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依法予以惩治,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持“打小打早”、“露头就打”“打得彻底”的原则,将传销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基本肃清我市范围内的传销活动。
   
  四是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先以湘乡市枚坪社区为试点单位,认真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进行大胆的探索和尝试,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积累经验。各乡镇办事处与所在地工商所、派出所、社区(村)层层签定打击传销工作责任状,建立出租屋登记台帐,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力争2009年实现“无传销市”目标。

来源:湘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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