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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潜流:特殊地行走在模糊地带

http://www.dsblog.net 2011-08-16 15:58:30


  这位曾经直销企业经销商是侥幸的。不过,5月19日,随着“北海亿元传销案”第三批28名被告被宣判,作为典型的“北海模式”代表,该案共有组织者95人,非法融资超过1亿元,而众多骨干的获利都超过百万元。
  王万军对“北海模式”也有耳闻。他称,这种非法传销模式是传销发展到现在的最高模式,是以大型项目开发为由,采用类资本运作的方式。有媒体也曾指称,该传销模式经常会动用国家项目开发的口 号,比如为北部湾筹集资金、大型综合地产开发等。
  据了解,区别于以往的传销模式,所谓“北海模式”吸引的并非普通“会员”,大多是有一定经济基础,有时候不乏企业家、学者等。从手段上讲,也不是采用非法拘禁等手段,而是“有共识者参与”的诱导方法。
  这种模式被定义为国内非法传销业发展第三阶段。伴随上世纪1990年代初直销业肇始,国内传销行业历经了初期的诈骗、现今的仿“灰色直销”模式、资本运作模式的发展过程。
  王万军称,目前没有产品的初级诈骗传销模式,已经很少见到,基本已经萎缩到了城乡结合部。
  而仿“灰色直销”模式,与“灰色直销”很多层面都是模糊的,都有优质的产品,都有直销最先进的营销手段,不同的是,这类传销模式,都是以拉人头、打造金字塔式暴富神话为基础的。资本运作模式,则进入门槛更高,手段更隐蔽。

 

  传销争议空间
  在高压打击传销业的同时,那些被定义为合法的直销企业始终没有避开争议的漩涡。
  2009年安利坐稳国内直销业老大的宝座,销售额超过200亿元,而完美、玫琳凯、无限极等企业销售数据与安利有所差别,但是排名紧随其后。直销业前五名之中,雅芳却并不在列。
  2008年邓湛案与“雅芳贿赂门”事件爆发后,雅芳便陷入尴尬境地,在安利、雅芳延续10余年的模式之争中,安利似乎得到了上天的眷顾。
  不过,可能雅芳只是不走运而已。在过去的十余年间,曾经的“好孩子”雅芳一直是直销业的一面旗帜。
  在雅芳身上,有太多直销业的第一。1990年,雅芳作为国际知名直销企业,第一个进入中国,随后,在“利税”政策要求下,雅芳1993年左右第一个在国内设立了生产基地。1996年,雅芳成为了第一批获得“多层次传销牌照”的企业。2006年,雅芳成为第一个获得直销业牌照的企业。
  不过,雅芳也是国内直销企业中因为“贿赂门”被拉下马的第一家企业。2005年,按照进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我国着手实行直销业立法。 让安利意外的是,2005年4月,雅芳成为中国唯一一家直销试点企业,为立法提供实践依据。
  雅芳之所以被选中试点,前述业内人士称,雅芳确实被认为是直销业的“好孩子”,它的模式是直销店铺,从外表上看,只是一层的销售模式,而实际上,业内人士看,内部也有二三层的营销结构,但是,由于层级之间没有巨大的利益联系,不会形成“金字塔”式的暴利,所以,这种模式最终被接受。
  随后《直销管理条例》颁布,规定直销企业必须是雇佣直销员采用单层次的销售模式,直销员获酬总额不能超过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所得销售收入总额的25%等。
  由此,安利等擅长的多层次直销的企业被从法律上否认,不过,雅芳模式与直销法并不完全吻合。“在后来,包括现在所有获牌直销企业都是使用的直销店铺(有营业执照)和直销员两种模式,而前者占了大多数。”前述直销业资深人士称,直销公司与直销店铺之间是传统意义上,公司与经销商的关系,不受直销法限制,由此,以这种模式为基础,多层次的直销手段在直销法限定之外得以保留。
  该直销业资深人士称,一般的企业内部的营销和分成层级都有6层左右,只是从奖励等制度设计上,看上去并不十分暴利了,这相当于向政策的妥协和规避。
  王万军还认为,直销法规颁布已经有几年,市场验证的结果是,直销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整治效果,但同时也已经呈现出诸多弊端。

来源:世华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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