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何防范传销骗术
http://www.dsblog.net 2006-08-09 10:37:30
(记者 张良 实习生 刘政)传销害人广为人知,经过严厉打击一度销声匿迹,近期又死灰复燃,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今天,省、市警方发出警示,今年上半年,少数地方的传销犯罪活动改头换面,涉嫌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自从《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后,警方联合执法部门加大了对传销犯罪活动的监控和打击力度。今年1月至6月,全省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40余起,抓获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120余人。公安机关在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中发现,一些传销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及其团伙成员为逃避打击,通过改头换面和变换作案手法,往往以直销和投资的名义欺骗人们进行传销,甚至涉嫌诈骗和非法融资等多种犯罪。
据了解,警方根据传销犯罪活动的六大新特点,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并提醒群众高度警惕:
1、组织者异地遥控:传销者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犯罪,他们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在异地遥控指挥。目前,山东、河北和河南等地发生的多起传销大案,呈现了跨省罪案诈骗的传销组织。
2、改变“杀熟”方式:组织者一改原先的产品传销模式,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据了解,参与传销的人大多数也是受害者,出于相信亲友和利益蒙蔽,从而陷入传销的泥坑。
3、分配“奖金”可“暴富”:组织者利用造假所谓权威机构专家作幌子,制作宣传光盘和彩页,并制定出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和歪理邪说,鼓吹迅速暴富,鼓动更多人员加入。一些受害人由于从众心理,看到很多人都加入,便上当受骗了。
4、高科技洗脑:组织者对加入传销组织的人洗脑手段越来越多,不仅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地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还利用所谓的高科技投资项目“忽悠”人,连有些知识分子也不免上当。
5、注册公司提高诱惑性:传销组织为了增强可信性,往往注册成立合法公司,并且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并将部分踊跃的参与者委以“总经理”等头衔。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组织。
6、商品伪劣、价格虚高:以往传销多数没有真正的产品,或者只有少数产品,新传销大多有自己的商品。但是这些产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据介绍,一些传销的参与者存在一些糊涂看法,认为一次次被从轻或免于处理,觉得搞传销即使不对,也不会触犯刑法。但警方提醒,传销的新手段已经带有多种违法犯罪的性质,参加者一旦上当不仅受害,还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自从《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后,警方联合执法部门加大了对传销犯罪活动的监控和打击力度。今年1月至6月,全省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40余起,抓获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120余人。公安机关在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中发现,一些传销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及其团伙成员为逃避打击,通过改头换面和变换作案手法,往往以直销和投资的名义欺骗人们进行传销,甚至涉嫌诈骗和非法融资等多种犯罪。
据了解,警方根据传销犯罪活动的六大新特点,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并提醒群众高度警惕:
1、组织者异地遥控:传销者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犯罪,他们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在异地遥控指挥。目前,山东、河北和河南等地发生的多起传销大案,呈现了跨省罪案诈骗的传销组织。
2、改变“杀熟”方式:组织者一改原先的产品传销模式,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据了解,参与传销的人大多数也是受害者,出于相信亲友和利益蒙蔽,从而陷入传销的泥坑。
3、分配“奖金”可“暴富”:组织者利用造假所谓权威机构专家作幌子,制作宣传光盘和彩页,并制定出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和歪理邪说,鼓吹迅速暴富,鼓动更多人员加入。一些受害人由于从众心理,看到很多人都加入,便上当受骗了。
4、高科技洗脑:组织者对加入传销组织的人洗脑手段越来越多,不仅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地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还利用所谓的高科技投资项目“忽悠”人,连有些知识分子也不免上当。
5、注册公司提高诱惑性:传销组织为了增强可信性,往往注册成立合法公司,并且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并将部分踊跃的参与者委以“总经理”等头衔。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组织。
6、商品伪劣、价格虚高:以往传销多数没有真正的产品,或者只有少数产品,新传销大多有自己的商品。但是这些产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据介绍,一些传销的参与者存在一些糊涂看法,认为一次次被从轻或免于处理,觉得搞传销即使不对,也不会触犯刑法。但警方提醒,传销的新手段已经带有多种违法犯罪的性质,参加者一旦上当不仅受害,还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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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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