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月薪上万是谎言 暴富梦想易入网络传销
http://www.dsblog.net 2006-10-08 09:41:10
每天上网三小时月薪上万?
律师:经营模式涉嫌传销
网警:如涉及大规模网络传销诈骗,将介入调查
穿着睡衣在家上网,每月收入也可轻松过万?
近日,本市一些网络论坛陆续出现了一些招聘网络代理站长或网络兼职人员的信息,声称只要会发帖和发电子邮件,会用QQ聊天,每天上网2到3小时,月入万元的梦想就可轻松实现。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名为MLM(多层次网络营销)网络暴富神话的背后,是网络传销伸出的黑手。
在天涯重庆社区,记者看到有数家网站公开征集网络代理站长。条件只需能上网、每天能在线2-3个小时、会使用QQ和发送电子邮件,每月工资就可在3000元以上,“只要业绩好,收入还可直线上升,做得好可上万元”。
一名为黄金创业网的网站介绍,网站为每位注册代理站长提供一个全功能的、可自定义栏目和内容的代理网站,新加盟的代理必须有正式代理推荐,并向上级代理支付150元的加盟费之后,才能获得代理权成为正式代理,并获得自己的代理网站。以此类推,一个代理站长最多可以拥有四级客户代理。
对于如何月收入上万,网站列表说明,“经过你推荐入会的会员,他交的会员费你可以直接提成50元……”假设你每月发展10个会员,每个会员又发展了10人,那你每月可以发展的下级会员是10+10×10+10×10×10+10×10×10×10=11110人,那么你的收入是这样的,以A、B、C、D4个层面为例,你作为A介绍B加入会员,你有50元进账,10×50=500元;B介绍C加入会员,你也有50元进账,100×50=5000元;C介绍D加入会员,你也有10元进账,1000×10=10000元;所以你每个月的收入是15500元。
网站介绍,代理站长的主要工作是,和同学、朋友、QQ聊友,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在各种社区认识的有着同样赚钱愿望朋友联系,然后通过聊天和发邮件打动他们,让他们成为你的下线。为此,网站还专门提供了各种邮件群发轰炸机等工具软件。
由于黄金创业网上公布的联系QQ没在线,记者没联系上网站负责人,而该网站也没有标示出有信息产业部的ICP备案号。
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的唐用强律师认为,由于已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等国家法律规定的传销特征,其经营模式已涉嫌传销,可能是传销在网络上的一种变种,是一种新兴的犯罪手段。只要有证据证明网络虚拟世界的状况构成了客观社会传销,组织者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市公安局涉网案件报警中心的值班警官介绍,目前我市还没有接到有类似案件的受骗者报案,如果有网友报案,警方会接受报案;如果案件涉及大规模的网络传销诈骗,警方会介入调查。
律师:经营模式涉嫌传销
网警:如涉及大规模网络传销诈骗,将介入调查
穿着睡衣在家上网,每月收入也可轻松过万?
近日,本市一些网络论坛陆续出现了一些招聘网络代理站长或网络兼职人员的信息,声称只要会发帖和发电子邮件,会用QQ聊天,每天上网2到3小时,月入万元的梦想就可轻松实现。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名为MLM(多层次网络营销)网络暴富神话的背后,是网络传销伸出的黑手。
在天涯重庆社区,记者看到有数家网站公开征集网络代理站长。条件只需能上网、每天能在线2-3个小时、会使用QQ和发送电子邮件,每月工资就可在3000元以上,“只要业绩好,收入还可直线上升,做得好可上万元”。
一名为黄金创业网的网站介绍,网站为每位注册代理站长提供一个全功能的、可自定义栏目和内容的代理网站,新加盟的代理必须有正式代理推荐,并向上级代理支付150元的加盟费之后,才能获得代理权成为正式代理,并获得自己的代理网站。以此类推,一个代理站长最多可以拥有四级客户代理。
对于如何月收入上万,网站列表说明,“经过你推荐入会的会员,他交的会员费你可以直接提成50元……”假设你每月发展10个会员,每个会员又发展了10人,那你每月可以发展的下级会员是10+10×10+10×10×10+10×10×10×10=11110人,那么你的收入是这样的,以A、B、C、D4个层面为例,你作为A介绍B加入会员,你有50元进账,10×50=500元;B介绍C加入会员,你也有50元进账,100×50=5000元;C介绍D加入会员,你也有10元进账,1000×10=10000元;所以你每个月的收入是15500元。
网站介绍,代理站长的主要工作是,和同学、朋友、QQ聊友,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在各种社区认识的有着同样赚钱愿望朋友联系,然后通过聊天和发邮件打动他们,让他们成为你的下线。为此,网站还专门提供了各种邮件群发轰炸机等工具软件。
由于黄金创业网上公布的联系QQ没在线,记者没联系上网站负责人,而该网站也没有标示出有信息产业部的ICP备案号。
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的唐用强律师认为,由于已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等国家法律规定的传销特征,其经营模式已涉嫌传销,可能是传销在网络上的一种变种,是一种新兴的犯罪手段。只要有证据证明网络虚拟世界的状况构成了客观社会传销,组织者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市公安局涉网案件报警中心的值班警官介绍,目前我市还没有接到有类似案件的受骗者报案,如果有网友报案,警方会接受报案;如果案件涉及大规模的网络传销诈骗,警方会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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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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