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破获全省首例微信平台上涉嫌传销案
http://www.dsblog.net 2016-09-23 09:57:48
一份工作,连班也不用上,坐在家里就能创业,月入十几万几个月就能买房,而投入只需几百元,这样的工作你想做吗?
如此强烈的诱惑扑面而来,温州的齐女士就动了心。这个工作到底做什么?其实就是现非常流行微商。
但最近,齐女士的创业梦干不下去了,连她所在的微商也被查处。为什么?相关部门说,涉嫌传销!
会员“拉人头”返现95% 微商产品成幌子
齐女士今年30多岁,是名全职太太,平时喜欢在朋友圈里卖卖东西,赚点零花钱。“今年年初的时候,朋友让我加入一个微信公众号,说只要投三五百元,就能当会员赚钱。”
创建这个微信公众号的,是一个叫阿虎(化名)的温州人,他的这个赚钱模式,就是将微信公号当成网上商铺,招收不同级别的代理,缴纳100元就是初级代理,400元是中级代理,900元是高级代理。
不同级别的代理,有不同的权利。比如,初级代理可以在他的微信商铺中放3个物品售卖,中级是5个,而高级可以卖9个商品。
这些商品多为日用品,但对于众多会员而言,卖商品更像是一个幌子,因为“拉人头”赚奖金更吸引人。
阿虎以返佣95%为利诱,来吸收会员。举个例子,如果你是高级会员,就可以拉不同级别的会员加入,拉一个100元的初级会员,赚95元,拉一个中级会员,赚380元,拉一个高级会员,赚855元。
“加入了他们的会员以后,只要再拉一个人,就可以把‘成本’赚回来,拉两个就能赚钱。即使亏,也就几百元。”面对这样的诱惑,齐女士很快成了这个公众号的会员。
3个月吸金46万 微信号涉嫌传销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2月底至今年6月,短短3个多月的时间微信会员飙涨。
其中,初级会员1032人,中级会员275人,高级会员283人。
阿虎还规定,每个“拉人头”的收益,可随时提取,但是每次最多只能提取2000元,一个月内最多只能提10次。
就这样,在会员拉会员的情况下,阿虎奖池里的资金越来越高,截至案发,已达46万余元。
近日,经群众举报,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经过缜密调查,查获了这起全省首例在微信平台上涉嫌开展传销行为的案例。
目前,阿虎正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在接受审讯时,阿虎表示,他开设这样的微信,是为了引人关注,从而推广自己的公众号,“没想到,触犯了法律。”阿虎懊悔地说。
记者了解到,除去开店铺找人维护公众号的成本,他的微信商铺在案发前,还处于亏损状态。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微商,本质就是利用微信中朋友关系链发展人员,形成多级上下线关系,一定程度上具备庞氏骗局的特征,符合构成传销的要件。
记者了解到,微信公众平台于9月12日发布公告,将对此类营销模式采取限制账号功能直至永久封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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