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破获一特大杀人碎尸案 非法传销酿血案
http://www.dsblog.net 2007-01-15 13:07:49
“捕风捉影”两侦察员顺着一股臭味找到尸源蛛丝马迹几个白色塑料袋暴露嫌犯“马脚”
核心提示
一名18岁的男子掉进传销泥潭不能自拔,为发展下线,他把黑手频频伸向亲朋好友。被其拉下水的老乡郝某脱离其控制后,又将另外两名老乡救出苦海。见“生意”无法继续,该男子把一腔怒火全部发泄到郝某身上,以其背后拆台、必须赔偿损失为由频频敲诈郝某,最终引来杀身之祸——郝某为保自身安全,先下手为强,将老乡杀死碎尸。
在没有尸源甚至不知晓死者身份的情况下,郑州中原区警方从现场物证中捕捉蛛丝马迹,于茫茫人海中慧眼识凶,经过20个昼夜的鏖战,终使这起非法传销引发的恶性杀人碎尸案真相大白。
案情重大警方展开地毯式搜索
菜刀、 人头、钢锯、血衣……去年11月2日,在郑州市中原区,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碎尸案。
11月2日黄昏,中原区西岗村一条公路上,一群放学后嬉戏的孩子发现公路边的红砖夹缝中放着一个黑色背包。慢慢挑开背包,孩子们一片惊叫:眼前是一把带血的菜刀和一颗血肉模糊的人头!
接到报案后,中原分局局长张武清、政委张元明以及副局长刘煜等人迅即赶到现场。放背包的地方杂草丛生,两层塑料袋包裹的男性人头血肉模糊,面部被利器划开50余处,惨不忍睹。警方初步判断,死者年龄在20岁上下,死亡时间在一星期以上。
案情重大,由中原分局局长张武清挂帅的“11·2”专案组现场成立。寻找尸源和查找物证工作迅速展开,近千张宣传材料和悬赏通告,连夜发往全市各人口密集的城中村、学校和厂矿企业,同时,相关的案件资料也传到各分局,请求协助调查。
11月3日上午,一条令侦察员兴奋的消息传来:10月25日凌晨,一个拾荒人在嵩山路金水河桥东侧排水洞内避风时,发现有一个年轻男子向洞内放置密码箱、编织袋等物品。等该男子离开后,拾荒人打开上述物品,发现大量带有血迹的棉被、衣服等。
该信息所反映的现场属二七区警方管辖,二七区警方当即立案侦查。当天下午,比对结果显示:“10·25”案件中带血的棉被、衣服等物品上附着的人体组织与“11·2”案件现场受害人完全一致!
两起案件并案侦查,案件分析会上,张武清认为:“‘11·2’的现场在城乡接合部,而‘10·25’的现场就在市区,根据杀人碎尸、抛尸案‘远抛近埋’的规律,作案的第一现场应该离‘10·25’现场不远。更确切地说,凶手一般会把便于携带和运输的头颅抛到郊区,而不会从郊区把沉重的尸体躯干运到市内人流复杂的地方!”
金水河排水洞相当隐蔽,显然作案人对此处周边环境十分熟悉或事先经过踩点。为此,专案组决定把排查重点从郊区的西岗转向市区嵩山路周边的西耿河、于寨两个城中村,对该区域地毯式搜索、逐户排查。
“捕风捉影”顺着臭味找到尸源
捕风捉影多表示贬义,但在侦查破案中,捕风捉影却往往能抓住稍纵即逝的蛛丝马迹。
11月5日下午,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恒、侦察员魏伟星奉命在金水河沿线搜索。当天风不大,一阵一阵的,在路过陇海路金水河桥头时,二人几乎是同时停了下来。
“有一股臭味,你闻到没?”
“我也有感觉,很像尸体的臭味!”
排查提纲中明确写着:“围绕金水河附近寻找尸源,法医判断的死者死亡时间在一周以上,尸体有可能腐败。”想到这些,两人在原地停了下来。
“我们经常接触命案现场,对尸体的腐败气味十分敏感,当时就停了下来。”刘恒回忆说,“我们站在那儿不一会儿,风又刮来了尸臭味,这让我们更坚定了自己的判断。”
二人先对周边环境进行察看,发现气味是从马路边的排水道里散发出来的。
进一步观察,又发现马路边的排水道直接将水排向金水河,而且出水口就在东南方向40米左右的河堤上。刘恒爬进了直径只有0.7米的通道内,在黑暗中,他向里边爬行了近20米。
越往里进,气味越重,让人作呕。刘恒打开打火机,猛然发现管壁上爬满了蝇蛆,一个四方形类似箱子的物体呈现在眼前。
晚上9时10分,技术人员相继从洞中取出蓝色密码箱两个,箱内分别装着一具无头男尸的躯干部分。经比对,认定11月2日发现的人头和该尸体系同一人。据此,技术人员判定,死者身高1.68米,年龄在20岁左右,死亡已有10天左右。同时,警方在箱内还发现包裹尸体用的大量白色塑料包装袋等物品。
蛛丝马迹白色塑料袋暴露嫌犯“马脚”
由于物证查找没有进展,侦查一时陷入僵局。11月18日晚,刑侦大队技术中队长吴国涛在案件分析会上说:“这几天我们反复对抛尸现场分析,有两点可以肯定:一是凶手在锯死者时不是选择腰部等容易断裂的部分,而是选择在难度相当大的骨盆部位,而且整个长度恰恰和密码箱内部尺寸相同,从作案工具和断痕看,凶手对锯使用相当熟练;二是包裹尸体所用的是吸顶灯的包装袋,这种包装袋一般只在装修的地方较多见,我们可以大胆推测凶手可能是一名装修工,或者说经常和装修工接触。
侦察员张志民说:“针对现场遗留的AOTEMA牌密码箱、SPORT牌黑色双肩背包、木工锯等物证,我们走访的于寨和西耿河两个城中村基本上没有,但这类物品在大岗刘比较多见,可以在一条街上把这些东西一次性买齐。”
大岗刘是中原区较大的城中村,大量的外来人口集聚,尤以安徽籍装修工居多。张武清等果断决定:从11月18日上午9时开始,立即对大岗刘村“院不漏户、户不漏屋、屋不漏人”地排查。
11月19日,侦察员程黎明走访大岗刘村一家小卖部时,发现销售双肩背包的店主总是用白色塑料包装袋填充背包样品,发现碎尸现场的大量白色塑料包装袋会不会是通过背包的买卖流入到作案人手中呢?
11月20日,侦察员程黎明、魏伟星走访一家小卖部的老板赵某时,发现其卖的箱包中的填充物和发现碎尸现场背包的填充物都是白色塑料包装袋,而且,一般的密码箱都是大套小,但赵某的一个密码箱只有里面小的箱子,没有外面的大箱子,而发现碎尸现场遗留的密码箱正是这种大号的,但赵某称记不得卖给谁了。于是赵成为走访的重点,民警先后8次找赵某了解情况,虽一再承诺绝对保密,但赵始终不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要让赵某配合,必须有确凿证据。张武清决定:把大岗刘所有销售此类箱包所用的填充物一一提取,与当时包裹头颅的塑料袋样品化验比较,以确定现场箱包的销售点。
此举使案件有了重大进展。次日,民警将凶手用于包裹尸体的塑料残缺品一一找出来,与赵某现有的塑料袋进行比对,其中一个残缺品正是出自赵某之手。
铁证面前,赵某承认,20天前的一天晚上,有一名操外地口音的年轻男子一次性从其店中购买两个“AOTEMA”牌密码箱和一个黑色“SPORT”牌双肩背包。赵某要掏出装在背包中的塑料包装袋时,该男子称“有用”,不让掏。赵某回忆说:“男青年买了包后向北走了,以前经常在村里见这个人!“
真相大白非法传销引发恶性杀人案
11月21日,专案组调集300名民警对大岗刘展开地毯式摸排,专案组5次召开“11·2”案件排查区内群众动员会,动员广大居民提供线索。
与此同时,刘恒和侦察员程黎明带领卖包人赵某对大岗刘村暂住人口登记表上的照片逐一辨认。近万名外来人口的详细资料都摆在案头,经过7个多小时的辨认,当日下午6时许,赵某终于指着暂住在大岗刘村61号108房间的一名安徽籍男子的照片称:“就是这个人!但还需要见到本人才能进一步确认。”
资料显示,此人叫郝银结。刘恒、唐小峰、程黎明等人迅速对该房间布控。11月22日23时许,两名年轻男子打开了房门,被守候的侦察员当场控制,其中一人正是郝银结。经进一步辨认,此人正是买包人。
现年20岁的郝银结来自安徽省怀宁县,中学毕业后一直跟着老乡在中原区大岗刘做装修工,并练就了一手木工手艺。这就是后来作案时,他为什么能够熟练按照箱子的尺寸锯断尸体。
与他一起来郑州的还有他的同乡郝结红,今年18岁。郝结红一直梦想一夜暴富,后来干脆到河北沧州做起了非法传销。去年4月,在郝结红的劝说下,郝银结携2000元现金投至其“麾下”。发现上当受骗后,郝银结开始反抗,郝结红不得不放郝银结回来。郝银结回来后,又将详细情况告诉了另外两个被骗去的同伴家长,无奈,郝结红只得把那两个人也放回。
下线没了,传销生意就没法干了,郝结红把一腔怨气都归至郝银结身上。10月18日,郝结红回郑州找到郝银结说:“你咋能背后拆我的台呢?你坏了我的好事,那两个人的4000元钱你得给我拿出来,不然我让人把你废了!”
剧犯罪嫌疑人郝银结后来交代:“我知道郝结红心狠,干脆先下手将他干掉算了。我对金水河附近比较熟悉,就打算把尸体肢解后藏到那里。准备好这一切后,10月24日晚,我就趁他熟睡时下了手。当晚,我去扔血衣时,意外碰见在里面避风的人。我当时以为是抢劫的,扔下箱子就跑。之所以把尸块扔到了嵩山路金水河附近,当时想即使有人发现报案,警察也会围绕附近的于寨、西耿河等排查,我可以观察风向,给自己争取时间。我也知道,在大岗刘我登记过,所以我没有跑,要是一跑,马上就会暴露,但没想到这么快就暴露了!”
核心提示
一名18岁的男子掉进传销泥潭不能自拔,为发展下线,他把黑手频频伸向亲朋好友。被其拉下水的老乡郝某脱离其控制后,又将另外两名老乡救出苦海。见“生意”无法继续,该男子把一腔怒火全部发泄到郝某身上,以其背后拆台、必须赔偿损失为由频频敲诈郝某,最终引来杀身之祸——郝某为保自身安全,先下手为强,将老乡杀死碎尸。
在没有尸源甚至不知晓死者身份的情况下,郑州中原区警方从现场物证中捕捉蛛丝马迹,于茫茫人海中慧眼识凶,经过20个昼夜的鏖战,终使这起非法传销引发的恶性杀人碎尸案真相大白。
案情重大警方展开地毯式搜索
菜刀、 人头、钢锯、血衣……去年11月2日,在郑州市中原区,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碎尸案。
11月2日黄昏,中原区西岗村一条公路上,一群放学后嬉戏的孩子发现公路边的红砖夹缝中放着一个黑色背包。慢慢挑开背包,孩子们一片惊叫:眼前是一把带血的菜刀和一颗血肉模糊的人头!
接到报案后,中原分局局长张武清、政委张元明以及副局长刘煜等人迅即赶到现场。放背包的地方杂草丛生,两层塑料袋包裹的男性人头血肉模糊,面部被利器划开50余处,惨不忍睹。警方初步判断,死者年龄在20岁上下,死亡时间在一星期以上。
案情重大,由中原分局局长张武清挂帅的“11·2”专案组现场成立。寻找尸源和查找物证工作迅速展开,近千张宣传材料和悬赏通告,连夜发往全市各人口密集的城中村、学校和厂矿企业,同时,相关的案件资料也传到各分局,请求协助调查。
11月3日上午,一条令侦察员兴奋的消息传来:10月25日凌晨,一个拾荒人在嵩山路金水河桥东侧排水洞内避风时,发现有一个年轻男子向洞内放置密码箱、编织袋等物品。等该男子离开后,拾荒人打开上述物品,发现大量带有血迹的棉被、衣服等。
该信息所反映的现场属二七区警方管辖,二七区警方当即立案侦查。当天下午,比对结果显示:“10·25”案件中带血的棉被、衣服等物品上附着的人体组织与“11·2”案件现场受害人完全一致!
两起案件并案侦查,案件分析会上,张武清认为:“‘11·2’的现场在城乡接合部,而‘10·25’的现场就在市区,根据杀人碎尸、抛尸案‘远抛近埋’的规律,作案的第一现场应该离‘10·25’现场不远。更确切地说,凶手一般会把便于携带和运输的头颅抛到郊区,而不会从郊区把沉重的尸体躯干运到市内人流复杂的地方!”
金水河排水洞相当隐蔽,显然作案人对此处周边环境十分熟悉或事先经过踩点。为此,专案组决定把排查重点从郊区的西岗转向市区嵩山路周边的西耿河、于寨两个城中村,对该区域地毯式搜索、逐户排查。
“捕风捉影”顺着臭味找到尸源
捕风捉影多表示贬义,但在侦查破案中,捕风捉影却往往能抓住稍纵即逝的蛛丝马迹。
11月5日下午,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恒、侦察员魏伟星奉命在金水河沿线搜索。当天风不大,一阵一阵的,在路过陇海路金水河桥头时,二人几乎是同时停了下来。
“有一股臭味,你闻到没?”
“我也有感觉,很像尸体的臭味!”
排查提纲中明确写着:“围绕金水河附近寻找尸源,法医判断的死者死亡时间在一周以上,尸体有可能腐败。”想到这些,两人在原地停了下来。
“我们经常接触命案现场,对尸体的腐败气味十分敏感,当时就停了下来。”刘恒回忆说,“我们站在那儿不一会儿,风又刮来了尸臭味,这让我们更坚定了自己的判断。”
二人先对周边环境进行察看,发现气味是从马路边的排水道里散发出来的。
进一步观察,又发现马路边的排水道直接将水排向金水河,而且出水口就在东南方向40米左右的河堤上。刘恒爬进了直径只有0.7米的通道内,在黑暗中,他向里边爬行了近20米。
越往里进,气味越重,让人作呕。刘恒打开打火机,猛然发现管壁上爬满了蝇蛆,一个四方形类似箱子的物体呈现在眼前。
晚上9时10分,技术人员相继从洞中取出蓝色密码箱两个,箱内分别装着一具无头男尸的躯干部分。经比对,认定11月2日发现的人头和该尸体系同一人。据此,技术人员判定,死者身高1.68米,年龄在20岁左右,死亡已有10天左右。同时,警方在箱内还发现包裹尸体用的大量白色塑料包装袋等物品。
蛛丝马迹白色塑料袋暴露嫌犯“马脚”
由于物证查找没有进展,侦查一时陷入僵局。11月18日晚,刑侦大队技术中队长吴国涛在案件分析会上说:“这几天我们反复对抛尸现场分析,有两点可以肯定:一是凶手在锯死者时不是选择腰部等容易断裂的部分,而是选择在难度相当大的骨盆部位,而且整个长度恰恰和密码箱内部尺寸相同,从作案工具和断痕看,凶手对锯使用相当熟练;二是包裹尸体所用的是吸顶灯的包装袋,这种包装袋一般只在装修的地方较多见,我们可以大胆推测凶手可能是一名装修工,或者说经常和装修工接触。
侦察员张志民说:“针对现场遗留的AOTEMA牌密码箱、SPORT牌黑色双肩背包、木工锯等物证,我们走访的于寨和西耿河两个城中村基本上没有,但这类物品在大岗刘比较多见,可以在一条街上把这些东西一次性买齐。”
大岗刘是中原区较大的城中村,大量的外来人口集聚,尤以安徽籍装修工居多。张武清等果断决定:从11月18日上午9时开始,立即对大岗刘村“院不漏户、户不漏屋、屋不漏人”地排查。
11月19日,侦察员程黎明走访大岗刘村一家小卖部时,发现销售双肩背包的店主总是用白色塑料包装袋填充背包样品,发现碎尸现场的大量白色塑料包装袋会不会是通过背包的买卖流入到作案人手中呢?
11月20日,侦察员程黎明、魏伟星走访一家小卖部的老板赵某时,发现其卖的箱包中的填充物和发现碎尸现场背包的填充物都是白色塑料包装袋,而且,一般的密码箱都是大套小,但赵某的一个密码箱只有里面小的箱子,没有外面的大箱子,而发现碎尸现场遗留的密码箱正是这种大号的,但赵某称记不得卖给谁了。于是赵成为走访的重点,民警先后8次找赵某了解情况,虽一再承诺绝对保密,但赵始终不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要让赵某配合,必须有确凿证据。张武清决定:把大岗刘所有销售此类箱包所用的填充物一一提取,与当时包裹头颅的塑料袋样品化验比较,以确定现场箱包的销售点。
此举使案件有了重大进展。次日,民警将凶手用于包裹尸体的塑料残缺品一一找出来,与赵某现有的塑料袋进行比对,其中一个残缺品正是出自赵某之手。
铁证面前,赵某承认,20天前的一天晚上,有一名操外地口音的年轻男子一次性从其店中购买两个“AOTEMA”牌密码箱和一个黑色“SPORT”牌双肩背包。赵某要掏出装在背包中的塑料包装袋时,该男子称“有用”,不让掏。赵某回忆说:“男青年买了包后向北走了,以前经常在村里见这个人!“
真相大白非法传销引发恶性杀人案
11月21日,专案组调集300名民警对大岗刘展开地毯式摸排,专案组5次召开“11·2”案件排查区内群众动员会,动员广大居民提供线索。
与此同时,刘恒和侦察员程黎明带领卖包人赵某对大岗刘村暂住人口登记表上的照片逐一辨认。近万名外来人口的详细资料都摆在案头,经过7个多小时的辨认,当日下午6时许,赵某终于指着暂住在大岗刘村61号108房间的一名安徽籍男子的照片称:“就是这个人!但还需要见到本人才能进一步确认。”
资料显示,此人叫郝银结。刘恒、唐小峰、程黎明等人迅速对该房间布控。11月22日23时许,两名年轻男子打开了房门,被守候的侦察员当场控制,其中一人正是郝银结。经进一步辨认,此人正是买包人。
现年20岁的郝银结来自安徽省怀宁县,中学毕业后一直跟着老乡在中原区大岗刘做装修工,并练就了一手木工手艺。这就是后来作案时,他为什么能够熟练按照箱子的尺寸锯断尸体。
与他一起来郑州的还有他的同乡郝结红,今年18岁。郝结红一直梦想一夜暴富,后来干脆到河北沧州做起了非法传销。去年4月,在郝结红的劝说下,郝银结携2000元现金投至其“麾下”。发现上当受骗后,郝银结开始反抗,郝结红不得不放郝银结回来。郝银结回来后,又将详细情况告诉了另外两个被骗去的同伴家长,无奈,郝结红只得把那两个人也放回。
下线没了,传销生意就没法干了,郝结红把一腔怨气都归至郝银结身上。10月18日,郝结红回郑州找到郝银结说:“你咋能背后拆我的台呢?你坏了我的好事,那两个人的4000元钱你得给我拿出来,不然我让人把你废了!”
剧犯罪嫌疑人郝银结后来交代:“我知道郝结红心狠,干脆先下手将他干掉算了。我对金水河附近比较熟悉,就打算把尸体肢解后藏到那里。准备好这一切后,10月24日晚,我就趁他熟睡时下了手。当晚,我去扔血衣时,意外碰见在里面避风的人。我当时以为是抢劫的,扔下箱子就跑。之所以把尸块扔到了嵩山路金水河附近,当时想即使有人发现报案,警察也会围绕附近的于寨、西耿河等排查,我可以观察风向,给自己争取时间。我也知道,在大岗刘我登记过,所以我没有跑,要是一跑,马上就会暴露,但没想到这么快就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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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河南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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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 2020-07-25 01:01:00 投诉 支持(211)死了可惜。挺好一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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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 2016-03-08 01:10:16 投诉 支持(267)死的可惜了,这人我认识。挺不错一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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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2015-07-14 11:19:52 投诉 支持(281)是不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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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2013-04-21 12:31:24 投诉 支持(358)可惜啊。郝洁红这个人我是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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