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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汇近千名涉案人员依法遭刑事强制措施

http://www.dsblog.net 2017-08-09 10:27:10

  8月1日
  河南警方:抓获62名善心汇传销人员取缔涉案公司18家
  8月1日,河南省公安厅通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河南公安机关近日依法对“善心汇”网络传销案开展打击查处,共抓获“善心汇”传销组织涉案人员62人。目前,上述人员全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外,河南省公安厅指挥涉案地公安机关与工商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取缔涉案公司18家。


  8月1日
  宁夏警方:刑拘16名“善心汇”传销组织涉案人员
  8月1日,宁夏公安厅发布通报称,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宁夏警方近日依法对“善心汇”网络传销开展打击查处,目前已有16人被刑事拘留。
  近日,公安部统一部署依法对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宁夏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侦查工作,积极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并在上级机关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公正处理案件,全力公平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止7月31日,宁夏公安机关共立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全部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8月1日
  青海警方:已抓获30名涉案人员
  8月1日,青海省公安厅发布通报称,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青海省警方近日依法对广东省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开展打击查处工作。截至7月31日,警方已将青海涉案人员30人抓获归案。已有28人被依法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另依法行政拘留网上煽动闹事违法人员1人。


  8月2日
  河北警方:已抓获20名涉案人员
  8月2日,河北省公安厅通报,近日,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河北公安机关依法对“善心汇”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开展打击查处。目前,河北警方已抓获20名涉案人员,其中,依法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人、监视居住1人、另2人正在调查过程中。
  据河北警方通报,初步审查显示,犯罪嫌疑人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互联网发展下线,有的犯罪嫌疑人下线层级高达十几层、人员达数万人。警方表示,将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持续保持对传销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8月3日
  山东警方:查处“善心汇”传销犯罪团伙立案1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3名

  8月3日山东省公安厅发布通报称,近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山东公安机关依法对“善心汇”传销案件开展集中打击查处。目前,山东公安机关已立案1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3名。
  全省公安机关集中行动、同时出击,对重点打击对象实施围捕收网,一举将28名重点人员抓获,并协助抓捕外省打击对象4名。其中,德州市公安机关抓获重点人员张某阳,该张于2016年5月注册成为会员,经层层发展其名下的“善心汇”会员超过31层,数量达8.2万余人。7月20日,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张某抓获。经审讯,张某2016年6月经孔某艳介绍,以其母刘某信息注册成为“善心汇”会员,并将自己注册为刘某下线后,继续发展下线成员,其直推会员20余人。经初步查明,张某发展会员19层,发展下线人员达4万余名。7月21日,烟台海阳市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王某进行立案侦查。该王自2016年8月份开始参加善心汇,直接发展会员30人,共有下线11层,会员1448人,为烟台海阳市最高层级人员。


  8月3日
  四川警方:3名“善心汇”传销骨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3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近日四川省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善心汇”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开展打击查处工作。截至目前,已对93名“善心汇”传销活动骨干份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3日
  青海西宁警方:抓获24名“善心汇”涉案主要嫌疑人
  8月3日,西宁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经西宁市各级公安机关核查,西宁市参与“善心汇”的会员有4650人,目前西宁警方已抓获“善心汇”传销犯罪组织骨干成员24名,其中刑事拘留23人,取保候审1人,因在网络发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1人。


  8月3日
  广东普林警方:抓获三名“善心汇”传销组织犯罪嫌疑人

  根据侦查线索组织警力分组雷霆出发,分别在流沙西街道“美心商行”、江景花园等地成功抓获涉“善心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嫌疑人吴某武(男,41岁,流沙西南平里人)、李某(女,40岁,吴某武的妻子)、江某锋(男,30岁,流沙西广南村人)等3人,缴获会员交易记录簿4本等物品。
  经初步查明,吴某武、李某二人于2016年以来,先后注册成为传销组织“善心汇”高级会员。李某交代负责帮吴某武管理下线数十名会员,在以高级会员身份低价购买“善种子”、“善心币”后,以较高价钱卖给下线会员从中获利等犯罪事实。江某锋交代受吴某武雇佣,负责为其管理下线“善心汇”会员账户,并提醒吴某武进行“布施”打款、接受“受助”款项,后从“受助”款项中扣取好处费,从中获利5000多元等犯罪事实。
  目前,嫌疑人吴某武、李某、江某锋等3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扩线深挖等工作仍在抓紧进行中。


  8月4日
  浙江台州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2人,行政拘留8人
  8月4日,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果断采取措施,截至8月2日,全市已立案查处“善心汇”案件18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2人,行政拘留8人。
  椒江的杨女士今年44岁,做过服装生意,开过公交车。去年10月,有外地微信朋友发给她一个二维码,劝说她注册成为“善心汇”的会员。注册时向公司缴纳会员年费300元,然后,将3000元钱打入账户,半个月后她就连本带利收回3900元,并获赠一件红马甲和黄花梨“善种子”1株。
  随后,她试着发展父亲为“善心汇”会员,不久,其父确实收到一笔不菲的利息钱。尝到甜头后,今年3月中旬,急于发财的杨女士在村里租了店铺,通过微信群等方式拉亲友加入“善心汇”,再由他们发展下线,人员分布江西、江苏等全国各地,主要以贫困人员为主。
  截至7月25日,杨女士已经发展下线824人,其中台州籍307人,涉案金额183万元。在台州看守所,杨女士痛哭说,对于“善心汇”起初自己怀疑过,但每周一至周五晚8点半,“善心汇”总部人员都会准时在微信群中进行语音直播,传播“新经济理念”,宣称公司项目众多,发展前景良好,乐于慈善事业,描绘的美好前景就像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使自己欲罢不能。
  然而,所谓的黄花梨基地只是几百亩的黄花梨树苗,在全国注册的大量公司多数只是空壳公司。

 


  8月5日
  吉林四平警方:抓获多名“善心汇”骨干
  8月5日,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多起“善心汇”案件展开侦办工作。截至目前,共立案侦查31起,依法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33人,训诫17人。
  依法刑事拘留了此案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赵某、王某。三人涉嫌参与、组织、领导“善心汇”传销案。经查,他们在四平地区发展下线人员达上万人,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落网进一步揭开了“善心汇”打着慈善的旗帜骗取他人信任,从而获取利益的黑暗内幕。犯罪嫌疑人李某、赵某、王某交待,在发展下线会员时,宣称自己是搞慈善事业的,谁要注册为他们的会员,就会给其一定金额的善款。他们通过这种手段直接发展下线会员近百人,间接发展下线会员,非法从中获取巨额利润。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赵某、王某已被梨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嫌疑人正在追捕中。


  8月7日
  天津警方:打击查处“善心汇”传销组织并抓获骨干成员9名

  日前,天津公安机关依法对“善心汇”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开展打击查处工作,现已对“善心汇”天津地区骨干人员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侦查,截至目前,共抓获9名传销骨干人员并依法刑事拘留。


  揭秘“善心汇新经济生态系统”
  善心汇”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犯罪嫌疑人设计的“善心汇新经济生态系统”中,参与者向推荐人购买1颗“善种子”(每颗300元),即可在“善心汇”系统激活一个账号,然后参与到“静态”和“动态”模式两个系统。
  “静态”模式下,会员在系统平台内先打款捐助其他会员,这种行为被称为“布施”,然后系统平台会安排其他会员对已“布施”会员进行所谓的捐助,这种行为被称为“受助”。根据汇款金额的多少,系统分为“特困、贫困、小康、富人、德善、大德”六个社区,金额从1000元到1000万元不等,其中以“布施”金额3000元居多。
  “动态”模式,即参与者推荐他人加入“善心汇”,获得系统独有的跳级制推荐奖,拿到第一层下线“布施”金额的6%、第三层下线“布施”金额的4%、第五层下线“布施”金额2%的提成,所获提成50%可以提现,另50%则在平台内存为“善金币”,可用于在“善心汇”公司设立的“慧尚商品城”消费。
  “善心汇”成员除了通过上述“静态”模式、“动态”模式取得收益外,还可以在交纳5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金额后,晋升为“功德主”“服务中心会员”,以4.5折至8折价格向公司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再以原价或相应折扣价售卖给下线会员,从中赚取差价。他们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幌子,申请加入的会员要购买“善种子”“善心币”,交纳账户“解冻费”、会员升级等所有费用,这些款项绝大部分由会员直接打款至张天明的多个账户,用于个人及骨干成员挥霍。


  传销的三大特点
  1、收取入门费
  2、发展下线
  3、层级返利
  只要具备这3个特征,就可以认定涉嫌传销。“纵观‘善心汇’的运作模式,无论是300元‘善种子’的入门费,还是靠‘拉人头’以发展‘下线’,并组成层级,按人数返利等,均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传销的所有特征。”


  网警提示
  要树立“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思想理念,投资理财要谨慎,不要相信一夜暴富、高额收益等。另外,传销本身是不产生经济价值的,本质就是靠诱骗下线参加来骗取资金,但凡需要变相交纳入门费、变相发展下线的“投资理财”千万不要加入。
  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高利诱惑,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对发现和掌握的类似“善心汇”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工商、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好经济社会秩序。

来源:湖南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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