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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东北最大传销组织“郝瑛传销”梦断广安

http://www.dsblog.net 2007-02-14 09:47:51

    团伙成员110人分住31个窝点,非法经营额120万元,办案检察官提醒市民当心传销陷阱
    
    甘肃武威人郝瑛、任汉岐等到四川广安大搞传销活动,网罗110多名城市无业人员、民工,非法经营额达120多万元。昨日,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对川东北最大传销案———“郝瑛传销案”作出一审判决:郝瑛、任汉岐等5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郝瑛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22万;判处任汉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另3名传销头目也被判处有期徒刑。
    
    规避风险传销组织迁广安
    
    郝瑛是甘肃省武威市的城市无业游民,找个职业干干是他多年的梦想。2003年8月,机会终于来了。一个朋友给他打来电话,称在贵州省遵义市给他找了份销售产品的工作,包他能很快发起来。郝瑛高高兴兴南下,从此走上了一条职业“传销之路”。
    
    郝瑛刚到遵义,在经过“学习培训”后被告知:发展下线,要求下线认购3800元的“新加坡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产品(男式西服、皮带等)一份,就成为“E级—实习业务员”。发展下线越多,晋升的级别就越高,获得的报酬就越多。
    
    郝瑛很快把老乡任汉岐、吴小红介绍到传销组织。2005年11月,贵州加大力度打击传销活动,郝瑛等人见在贵州风险大,就到广安寻找新的市场。2005年12月初,郝瑛及传销组织开始在广安“办公”。
    
    前景“喜人”4月发展110人
    
    郝瑛在广安为传销组织设立了专门的账号。2006年3月初,传销组织成员迅速发展到110人,他们分别住在农资宾馆、建设路、建华路、渠江北路等31处出租屋里,成员来自甘肃、青海、河南、新疆、贵州等省(区)。为了安全起见,该传销组织拒绝广安本地人参加其组织,甚至广安邻近地区的人也不准参加。
    
    在传销组织的飞跃发展中,郝瑛等人的职务晋升很快,有的还成了高级业务员、业务经理。其经营业绩也非常“喜人”,有的骨干分子月收入数万元。几个月下来,整个传销组织经营数额竟高达120万元。
    
    在传销组织大发展中,始终伴随着一般被骗成员的血和泪。青海人王某某用3800元买了一份产品,加入该组织。为了多赚点钱,后来他又贷款6万元认购了20多份。但是,本钱没“赚”回来,王某某就被抓了起来。
    
    雷霆出击传销组织一锅端
    
    2006年2月,广安区公安分局接到甘肃人李成打来的举报电话,称其妻女被骗至广安搞传销,请求广安警方查处传销组织,解救他的妻女。
    
    警方迅速摸清了该传销组织活动规律。2006年3月7日,区公安分局出动民警70余人,捣毁该传销组织,现场抓获团伙头目王忠龙、杜秋坪和12名传销骨干及100多名一般传销人员。一般传销人员在接受警方教育后,被尽数遣散。3月20日,郝瑛等3人在陕西汉中落网。
    
    后来,有关方面查明,郝瑛等人传销的产品每份价值只有500元左右。而“新加坡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根本就子虚乌有。
    
    检察官提醒勿信“暴富”神话
    
    “郝瑛传销案”参加人数及经营额在川东北“名列榜首”,引起了广安乃至川东北的极大关注。广安区检察院派出该院侦监科副科长杨建明出庭支持公诉。法院一审判决书就长达10多页。
    
    “非法传销害人不浅,但为什么总有人相信它?”对“郝瑛传销案”,杨建明感慨万千。他在办案中发现,一般传销人员都是怀着“一夜暴富”的梦想来到广安的,为此他提醒市民:传销的伎俩越来越多,花样百出,但只要不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话,就不会陷入传销的陷阱中。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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