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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北京大兴一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涉传

http://www.dsblog.net 2018-05-03 08:53:15

 

  传销:穿上新“马甲” 也能认出它
  “我爸爸好像被人洗脑了,特别执着地向亲朋好友推荐这个项目,感觉就跟被传销了似的。但目前还能自由进出他们公司,是不是也没太大问题?”
  在鼓励双创的“宽进”市场环境下,不乏有穿着网络新概念、致富新旗号的“马甲”,不再以控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搭上网络社交、营销等平台顺风车的新型传销活动,凭着更强的隐蔽性、更多的噱头幌子、更广的波及范围以“快速致富”的绝对诱惑拨动着老百姓的心弦。
  2017年4月6日,北京大兴工商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黄村清城名苑北区的一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传销。
  经执法人员初步核实,确认被举报公司在开展提供旅游服务等经营活动中,以低价组织港澳珠游的名义,吸引群众缴纳会费成为“代理商”,从而继续拉人头获得分红,涉嫌组织策划传销活动,大兴工商分局于2017年4月21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除了上面打着低价旅游旗号涉嫌组织开展传销活动外,还有哪些新“马甲”遮盖住了传销这个万丈深渊呢?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第444号令)规定,无论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即可断定涉嫌传销:
  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限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来源:大兴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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