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非法集资用上传销手段 投资需要小心
http://www.dsblog.net 2007-03-29 09:35:13
“今年国内基金的收益率也就30%,境外基金能达到100%,投资吧!”这是不少“境外基金非法集资”项目常用的“忽悠”投资者的话。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文揭露境外基金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其中不少带有传销性质。
承接2006年的热潮,今年的基民队伍迅速增大,甚至出现了抢购基金的现象。一些境外不法分子和不法机构利用我国居民急于投资的心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招揽社会公众进行境外投资活动。有些通过互联网络设立投资基金进行集资。有些则带有传销性质。
外管局分析指出,境外基金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可概括为“以互联网络为平台、以境外基金为幌子、以非法传销为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诈骗钱财为目的”。
外管局表示,境内居民如果想对外投资,可依据2006年底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进行投资:境内个人可合法直接购买B股。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委托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进行金融产品投资,或经国家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以境外直接投资等形式开展对外投资活动。(记者:张丽锦)
相关链接
境外非法集资的常用“忽悠”手段
境外非法集资项目常用的诱骗投资者的方式主要有这样几种:一是以私募基金名义募集资金。
二是以购买产品或发展会员为名义,投资者通过发展“下线”获利。
三是向投资者推销境外准备上市的公司股票。这些集资项目一旦其后续资金跟不上,整个资金链立即断裂,投资者马上血本无归,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
承接2006年的热潮,今年的基民队伍迅速增大,甚至出现了抢购基金的现象。一些境外不法分子和不法机构利用我国居民急于投资的心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招揽社会公众进行境外投资活动。有些通过互联网络设立投资基金进行集资。有些则带有传销性质。
外管局分析指出,境外基金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可概括为“以互联网络为平台、以境外基金为幌子、以非法传销为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诈骗钱财为目的”。
外管局表示,境内居民如果想对外投资,可依据2006年底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进行投资:境内个人可合法直接购买B股。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委托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进行金融产品投资,或经国家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以境外直接投资等形式开展对外投资活动。(记者:张丽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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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非法集资的常用“忽悠”手段
境外非法集资项目常用的诱骗投资者的方式主要有这样几种:一是以私募基金名义募集资金。
二是以购买产品或发展会员为名义,投资者通过发展“下线”获利。
三是向投资者推销境外准备上市的公司股票。这些集资项目一旦其后续资金跟不上,整个资金链立即断裂,投资者马上血本无归,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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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张丽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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