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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骗局 2018上半年100大传销空气币清单

http://www.dsblog.net 2018-07-10 15:09:16

  60、ATC
  不法分子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大肆宣传虚构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捏造博彩、娱乐、医疗等实体项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以开拓市场、与人共享等“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61、IPC
  2012年年底,叶影彤经介绍加入“IPC国际集团”网络传销,随后发展了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的居民谢某。
  至2014年9月份,谢某1在覃塘区直接或间接发展了至少6人参与了“IPC国际集团”网络传销,吸收并向其上线叶影彤转移了大量的传销资金。至案发时止,被告人叶影彤发展的直接或间接下线累计超过三十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
 

  62、中央币
  2016年,王某从盛宝集团李某宝处购买了中杉数字市场有限公司,并开始发行名为“中央币”的虚拟货币。
  中杉公司主要通过召开招商大会,派讲师到各地讲课,并利用互联网、微信平台等方式推广“中央币”,以邀约他人购买“中央币”为幌子,引诱他人缴纳6000元、18000元、60000元三个等级的入会费分别成为该组织的黄金会员、白金会员和钻石会员。
  但“中央币”没有实际价值,“中央币”的价格都是中杉公司通过后台控制,会员通过静态奖励无法获利。
 

  63、五行币
  2015年5月份,严某、丁某经推荐,向宁夏云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交纳加盟费三万元并取得该公司授权,后两人在贺兰县注册成立宁夏云数贸贸易有限公司贺兰县日用百货分公司。
  截止2017年6月,两人先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三十余名下线。严某从中非法获利6600元,丁某从中非法获利6000元。值得注意的是,“五行币”仅为“五化联盟”传销组织中的方式之一。
 

  64、汇爱币
  2011年6月,张某加入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传销组织汇爱团队。该组织以推销精油、化妆品、红酒等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和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以获取发展下线和人员的资格,然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截止2013年12月,该传销组织人数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
 

  65、航海币
  2016年6月,邱和平通过被告人李权恒、闫新让、屈红玲的介绍,将“藏宝网”平台系统引入四川,该平台的模式是通过虚拟股拆分和发展下线来获取利润。
  被邱和平加入平台成为会员后,为谋取非法利益,于2017年初通过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对外大肆宣传“藏宝网”平台,并直接发展了被告人任玉琼为骨干下线,并通过微信和面对面讲课等传播手段,在邛崃市,层级达43余层。
  截止2017年4月,李权恒直接和间接发展428名下线;闫新让直接和间接发展428名下线;屈红玲直接和间接发展285名下线;邱和平直接和间接发展74名下线;任玉琼直接和间接发展67名下线。
 

  66、禹澳币
  2017年10月,郑某、勾某、张某等9人,以“区块链”为噱头,在互联网搭建“消费时代DBTC”网络交易平台,虚构“禹澳币”等所谓虚拟货币作为交易产品,利用微信和网络公众号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推送,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招揽群众注册成为会员、缴纳资金。
  郑某为扩大影响,采取多种方式包装、宣传,如高薪聘请外籍男子做旗下公司的董事长,将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资背景的“高科技跨国企业”,并先后到国内外多地召开推介会。通过上述方式,该团伙在3月28日至4月15日案发不到20天的时间内就非法敛财8600余万元。
 

  67、云鼎云币
  2016年,云鼎云币在国内开始大肆宣传,身称拥有全球第一家欧盟颁发的电子货币发行牌照,由世界顶级经济学家团队组成。然而其激励途径跟传销并无区别,并被列入 2017年央视公布的350个资金传销组织名单。
 

  68、亚欧币
  2016年,亚欧币宣称要打造中国虚拟数字货币第一品牌。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购买“亚欧币”,跨亚欧公司设置了一个“分享收入”,也就是说,拉人头参与投资“亚欧币”,就能够获得返利分成,而当拉来的人投入的数额足够大,就可以成为代理,享受不同级别的返利。
  短短一年的时间,“亚欧币”吸引了4万多名参与者,吸收资金达到40多亿元。 在涉案的40多亿元中,有约10亿元用于会员高额返利,约27亿元用于会员提现。有超过3亿元被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夏某荣等非法占有,而在警方收网时,跨亚欧公司已入不敷出。
 

来源: 链得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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