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资讯 » 打传热线 » 北海6亿传销系列案宣判 165名传销老总获刑

北海6亿传销系列案宣判 165名传销老总获刑

http://www.dsblog.net 2018-11-21 09:24:25


  “2·17”传销系列专案中的传销组织以“资本运作”又称“1040工程”的方式,采用“五级三阶制”运作模式,花3800元购买1个份额,或69800元购买21个份额,取得加入资格,以人际网络为基础,通过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网络关系,并从自己发展的体系中直接或间接地获取提成。这个系列案体系下线人员超8000人,涉案资金高达6亿元。

 

被告人梁某珠等29人组织、领导传销案宣判现场


  法院经审理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依法从严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延伸阅读
  传销违法犯罪特点
  当前,广西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以打着“纯资本运作”、“阳光工程”、“北部湾工程”、“西部大开发”、“东盟商务开发”、“1040工程”等名义的传统传销为主,犯罪形式多样。


  比如“拉人头式”传销
  大多数是外省人在广西发展外省人,一般通过电话邀约等方式在亲朋好友之间发展下线,也有的通过交友平台、微信朋友圈、QQ认识“男女朋友”,利用“美色”、“利益”诱惑网友,聊天熟悉后骗进传销组织进行洗脑授课;在洗脑过程中,传销组织歪曲国家政策,将传销说成“国家项目”,把公安机关的打击说成“宏观调控”,自欺欺人,掩耳盗铃。


  再如新型的网络传销
  传销组织利用网络平台发展“会员”、推销各类“理财产品”,要求“投资人”购买一定金额的理财产品作为加入会员资格,并以发展下线人数作为返利依据。
  此外,传销手法也出现了新的变种,传销人员缴纳申购款、获取返利分红出现了通过第三方支付和现金交易的情况,且不留传销申购单、不开具凭证。
  传销组织通过网络平台广泛发展下线,将服务器设在境外,以此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公安机关在查处中还发现,传销犯罪嫌疑人在家中藏匿大量现金,将非法获利用于购买房产、车辆等高端消费品以此转移赃款。


  传销的危害
  1、扰乱经济秩序
  传销违法活动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的法规规定,伴随传销发展的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xx贩私、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买卖外汇、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行为,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行为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


  2、破坏社会道德。
  传销组织通过灌输、“洗脑”,教唆参与者以“善良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诚信基石,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3、危害社会稳定。
  传销使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一些传销人员因此流落他乡,生活悲惨;部分人员参与盗窃、械斗、卖淫、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行凶、杀人等刑事案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生侵害。


  4、影响家庭和谐。
  传销参与者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至外地,被致富神话“洗脑”,陷入传销泥潭后再去欺骗亲朋加入,四处筹集资金加入传销网络,如此恶性循环。由于传销获利与否及获利多少取决于发展下线人数的多少,一旦再没有新成员加入,处于底层的传销人员必将血本无归。参与传销的结果往往是夫妻反目、孩子辍学,甚至家破人亡。

来源:广西高院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