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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击传销 传销三大形式看仔细别上当

http://www.dsblog.net 2007-07-09 09:24:23

   去年年底以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香港金龙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以做"水产生意"为幌子,诱骗山西省数百名群众去南方从事传销活动。近期仍有不明真相的群众携款前往。7月6日,省公安厅发布警情,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落入传销陷阱。同时公布了传销犯罪活动的三大特点和主要表现形式。

    ●形式一:无销售产品的"拉人头"传销犯罪活动。此类案件占所查处全部传销犯罪案件的65%以上。参与者多为初中文化以下的农村青年,他们一旦身陷其中,多数都抱有不发大财不回头的心态,有的即使发觉上当受骗,但为了收回投入,仍不断诱骗亲朋好友前来"投资"。

    ●形式二:未经国家商务部批准,以直销经营企业面目出现,布建网点从事传销犯罪活动。主要采取设立分公司、直销网点和加盟店的方式发展经营网络,产品主要是保健品、化妆品等。发展人群以其建立的经营网络所在地人群为主。  
    ●形式三:利用网络进行传销犯罪活动。此类犯罪是近年来的新型犯罪。投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以私募基金等名义募集资金,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公司经营并收取红利;二是以购买产品和发展会员为名义,投资者通过发展"下线"获利;三是投资者购买其推销的未上市公司股票,待境外上市后出售获利。而待到社会公众向公司指定账户投入资金达到一定数额后,该网站便无法登录了。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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