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狐狸遭质疑:“裂变”的微商模式是否合规
http://www.dsblog.net 2020-05-09 09:29:28
店长享三代同级推荐奖励除享三代
同级奖励,店长还可享无限级下级推荐奖励
刘女士表示,该经销商从会员数量裂变的算法上来强调发展会员的可观收益,诱导经销商裂变会员,大家已经不是单纯卖产品了,而是为了获得奖励计酬不断“拉新”。
“裂变”之下的微商模 式是否合规 ?
业内人士指出, 常规的营销模式是商家从上家进货,然后向“下线”销售,决定其利润的是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价。而传销的本质在于“多层分销”,即商家的利润不仅与进价、售价相关,更取决于“下线”之后的“销售”行为。目前, 在微商中 存在不少“分销”“代销”模式,实行“跨级提成”,形成网状层级结构,如果想获得更多的盈利就要不断地宣传产品,发展下线盈利。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这种营销模式属于传销性质。
另外, 微商传销因其虚拟化的主体和标的、跨地域的行为等特点,与传统的传销相比更具隐秘性、欺骗性和社会影响力强。同时,微商传销案件往往发展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的发展。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表示,产品销售模式是否涉嫌传销,主要考虑到是否构成传销罪的两个要件:一是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也就是通俗上说的要求不断“发展下线”;二是计酬要件,这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收益。从传销构成要件角度来看,幸福狐狸公司在产品营销中,已经涉及到这两个构成要件。
幸福狐狸屡被质疑
除了对幸福狐狸产品制度方面存在质疑 ,消费者还质疑其涉嫌虚假宣传。据消费者反映,在4月18日的线上发布会中,幸福狐狸集团总裁白某介绍该产品由英国著名公司埃博斯集团研发,该公司是欧洲多个著名化妆品品牌的生产商,实力雄厚,且幸福狐狸是该公司在中国唯一一家合作企业。关于该公司实力、产品检测合格报告、产品功效等宣传海报在朋友圈不断刷屏,但对于其真实性表示质疑。
本网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英国工商局网站 查询 ,均未查到幸福狐狸集团 宣称的该产品研发公司“ ABOS GROUP LIMITED( 埃博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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