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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快报:天上不会掉馅饼小心识别传销陷阱

http://www.dsblog.net 2007-08-22 09:09:24

    核心提示:非法传销,如同一株外表冶艳的罂粟花,诱使众多渴望致富的群众上演了一幕幕家财散尽、亲友反目的悲剧。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多年来一直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究竟非法传销如何编织发财神话?市民应如何识别传销骗局?815下午,本报记者采访了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请专家针对非法传销现象给市民支招。

花样繁多

    20073月初,横县一个下线达1000多人,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的非法传销“老鼠会”在受害人举报后浮出水面。犯罪嫌疑人陈某、麻某(均为湖南省衡阳市人)打着深圳文斌贸易公司经销服装、皮具、内衣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逐级发展下线,加入人员需交纳3800元申购产品,以此取得入门资格。成员集中食宿、按时上课,成员绝大多数为湖南省衡阳籍人员,而且彼此为亲友关系。

    据办案警方介绍,该组织的骗术并不高明,只是非法传销众多手段中最普遍、最原始的一种。近年来还不断出现一些新兴手法,比如传销组织真实注册公司,但真正用于经营的商品却很少,完全不可能运作盈利,而实际上仍用“拉人头式”的方法不断骗人进入。

    此外还有网络传销,犯罪嫌疑人首先不断发展下线,用冠冕堂皇的话告诉下线某某网址上的某基金走势如何好,当受害人键入网址时,就会上到犯罪集团伪造的网站而上当。不少上当后的受害人为了要回自己被欺骗的钱,转而成为传销集团的一员,所以很多非法传销人员本身也是受害者。

如何识别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非法传销具有极大迷惑性和欺骗性,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广大群众应学会辨别和认清非法传销的特性及其规律,避免受骗上当。

    警方披露传销的特性:1,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下线入会的费用;2,暴力与精神双重控制;3,没有商品的“销售”;4,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5,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取他人加入传销组织。

    传销活动的虚假宣传极具诱惑性,吸引了不明就里者的青睐和追捧。据了解,国内正规渠道的理财产品投资回报水平一般都比较平均,收益率不会很高,而像某些经营者宣称自身具有“极高的”回报率,甚至将回报率定位在投入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以上,风险还几乎为“零”!这显然违反了最基本的商业规律。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不法分子常常“放长线钓大鱼”,想方设法在“投资者”中建立“口碑”和“信誉”,不法分子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法,用后续“投资者”的资金支付前者的本金和高利息,以示其信守诺言,进一步吸引“投资者”和资金的“追捧”。然而随着集资总额的迅速增长,需要支付的投资回报也越来越高,违反了基本的商业规律的非法集资 “资金链” 很快就会不堪重负而崩断,众多投资者此时将面临“血本无归”,此种犯罪社会危害性巨大。

加强防范

    传销是一种由操纵人发起的所谓集资和贸易计划,即通过一级发展一级的方式招揽人员并收取费用,从而达到敛财目的的行骗活动,整个传销组织用以运作的资金就是参加人员所缴纳的入会费,上线所得收益就是直接从下线的入会费中扣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传销组织为扰乱视听,打着引进新型经营方式(如连锁经营、直销、代理等)的幌子,用层层获利、共同致富等诱惑,尽力掩盖实为传“人头”不为销商品的实质,使不明真相者上当受骗。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相信传销组织所谓“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言论,同时也欢迎市民对传销活动进行举报,共同参与到打击传销行动中来。

    【新闻链接】

高额回报骗下线 涉案金额上百万

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1

    本报梧州讯 8月9,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将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上百万元的传销团伙共21人批准逮捕。

    经审查,赵治刚、吉红兵、唐显文、薛志平(均为四川籍),2005来到玉林加入“连锁销售”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在晋升高级业务员以后4人离开玉林暂住南宁市,并伙同刘明强、何波等人(在逃)自己购买服装、化妆品等产品,继续利用“连锁销售”名义以拉人头方式在玉林组织他人从事传销活动。

    200611月份,赵治刚、吉红兵等人将各自下线人员迁至梧州市,并划分成两大传销体系,继续组织他人从事传销活动,由各自体系的经理级别传销人员将发展他人加入收取的申购款汇至赵治刚和吉红兵的银行账户中,之后各人将收取的钱款瓜分。现查明,20064月至2007613止,赵治刚体系组织他人从事传销经营活动非法经营额达180万多元;200612月至20076月,吉红兵体系在梧州市组织他人从事非法传销经营活动非法经营额达39万多元。

    这伙人的作案手法是:要求加入者经各自上线申购一套3800元的西服,加入该“连锁销售”传销组织,从事非法传销经营活动。后各人以能赚大钱为幌子,诱使他人购买西服产品后成为自己的下线,以积分的形式按级别瓜分后加者购买产品的钱款。这个传销团伙成员中,大都是年轻人,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有的是夫妻,有的是姐妹,有的是亲戚,都妄想通过骗取下线获取高额提成。

来源:法制快报 作者:曾屹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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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张凌 2007-08-22 12:33:27   投诉 支持(479)
    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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