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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港区人民法院首次对传销案件进行宣判

http://www.dsblog.net 2008-01-25 09:28:14

  昨天,大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对一非法传销犯罪团伙进行宣判,张晓波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5年的有期徒刑。据了解,这是天津市首次对传销案件进行宣判。 

 

  经大港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初至20078月初,被告人张晓波、王学雷、江军等人在大港区以非法传销组织的形式进行非法经营,从中获利。被告人张晓波在此传销组织中为“总裁级”人员,被告人王学雷等人为“经理级”人员,以上各被告人采取各种理由将同学、亲友、同乡等骗来,进行“洗脑”上课,发展下线,同时要求下线人员以“北京珍生康敏捷公司的名义”(查无此注册单位)大量推销每套为3050元的“康敏捷”保健品和化妆品,并继续发展下线人员。

 

  据查,被告人张晓波借传销非法获利9万余元;被告人王学雷等人借传销非法获利6千余元至5万余元不等,后各被告人被查获归案。

 

  根据以上事实,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晓波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5年,并处罚金10万元;王学雷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6万元;江军等人也被处一年至一年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作者:常健 禹建民 左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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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4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4楼, 2009-08-16 09:15:55   投诉 支持(319)
    垃圾呀
  • 第3楼, 2008-04-07 17:50:28   投诉 支持(325)
    发展才是 硬道理
  • 第2楼, 775914261 2008-02-01 22:04:36   投诉 支持(366)
    管它什么销只要可以找钱的都是好消
  • 第1楼, 杨兼教授 2008-01-25 17:44:13   投诉 支持(379)
    胆子大点,步子快点,国家为了控制发展,采取的一种措施,即负面,千万别害听,大胆去干,有事找我-杨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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