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资讯 » 打传热线 » 福建市监局公布10个打传规直典型案例

福建市监局公布10个打传规直典型案例

http://www.dsblog.net 2024-07-29 15:22:19

  案例五:福州某肛肠医院有限公司虚构销售数量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福州某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在微信“福州和平肛肠医院”小程序上销售一款名为“无痛胃肠镜套餐”的商品(医疗服务),该商品宣传的已售数量为2471件。经查,截止到案发,该“无痛胃肠镜套餐”在微信小程序上的实际销售数量为0,商品宣传的销售数量为当事人自行添加。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小程序上销售商品(医疗服务)时虚构销售数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并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减轻处罚的规定,福州市晋安区市场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案例六: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某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销售的某品牌阿胶与驰名商标“东阿阿胶”在产品包装、外观装潢尺寸规格、整体构图、基本色调、图形文字内容、排列方式及布局都存在近似,仅部分细节存在差异。两者在视觉特征上的相同点大于不同点,容易造成一般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当事人于2023年10月31日、2024年3月21日,分两次从浙江一家医药有限公司购入某品牌阿胶共13盒,实际按照658元/盒的价格售出2盒。上述产品货值金额8664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药品时,已履行规定的相关义务,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宁德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涉案阿胶11盒。


  案例七:广州市某供应链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多多买菜”平台销售的某品牌升级柠檬护肤洗洁精产品使用了外型、长宽高度及色彩与AXE基本一致的瓶型(AXE为广州南顺清洁用品有限公司主打产品),且使用同一产品名称柠檬护肤洗洁精,与AXE仅一个字母之差,产品标签上的柠檬、ICON图案与AXE仅作了左右对称移位处理,使得某品牌产品与AXE产品极度近似,消费者稍不留神,就可能将两者混淆,误认为AXE产品。同时,当事人销售的ALE琦薇儿柠檬护肤洗洁精属于列入目录的产品,该产品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许可证且未在洗洁精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已查封的124瓶柠檬护肤洗洁精,没收违法所得13.3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案例八:苏某故意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案
  基本案情:2018年3月起,当事人岳母罗某(已判决)经刘某(已判决)介绍,成为同案人下线,参加AGK网络平台活动(传销平台,2019年间更名为FCD)。2019年8月份,因罗某与刘某发生矛盾,故将平台上相关操作事宜交由当事人负责。当事人明知罗某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仍替她负责平台账户注册、加单卖单、教授新用户如何查看账户、帮助管理发展的下线账户等。当事人于2022年5月2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于同月28日退出款项20000元。2023年7月5日,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并于2023年10月24日向涵江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意见书,要求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属于为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来源:福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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