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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力奇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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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商务部2015年02月26日公布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直销声明

申请直销企业 

商务部2015年02月26日公布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直销声明


  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现已向国家商务部提交了直销经营许可申请,如获得批准,我公司承诺:

  1、公司的直销业务严格遵循《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运作和实施,自觉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2、公司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坚决杜绝以团队计酬。

  3、公司绝不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直销员加入公司的条件,对直销员培训不收培训费;保证直销员只在商务部允许(批准)的直销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业务活动,严格规范分支机构、服务网点工作程序和直销员行为,建立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禁止欺骗、误导等违规宣传和推销行为,不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真正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4、公司对服务网点的经营行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直销员与企业有关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公司无关的除外。

  5、公司保证申请直销的产品符合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规定的直销产品范围和要求,并与国家认证、许可、质检或强制性标准相一致。

  6、公司建立直销信息披露网站(www.kanger360.cn),承诺将根据《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直销信息,并按时、完整地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工商总局报备相关内容。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退货和换货制度,直销员可以在服务网点或者分支机构退货和换货。

  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将一如既往地诚信经营、规范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良服务,自觉接受国家和社会的监督,积极回馈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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