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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博兰妃”举着上市的幌子 涉嫌非法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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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博兰妃”举着上市的幌子 涉嫌非法传销


  直销人网讯: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对直销业开放,并不意味着允许传销,国务院在颁布直销条例的同时还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其目的就是在开放并规范直销的同时,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近日,记者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被香港欧力菲国际集团旗下博兰妃生物有限公司骗入“传销圈”,并缴纳高额的代理费;该公司产品仅有“消”字号,并未获得“准”字号;其公司生产的圣洁丽颜、思蜜美、芯美施等系列生殖护理品,对外宣称具有预防和治疗子宫疾病和癌症的功效,其配套的养生食品(倍美嘉能)和美容护肤品(妮萃)并未查询到其获得食药监部门的认证审批。

  涉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


  记者暗访了博兰妃福建的加盟店,一位来自北京的业务员介绍了博兰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由来,它是在香港欧力菲国际集团旗下的博兰妃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上成立的,并与南方大学、中医大学等一流的研究机构合作,并涉足食品产业、健康产业、高级护理化妆品等领域,推出了“内调外养平衡疗法”生殖健康养生方法,并打开微信网页展示其公司产品治疗的案例。但是记者在工商登记查询到该公司的信息,企业注册资金才1000万,经营范围仅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与咨询,批发、零售日用品、化妆品、洗涤用品、清洁用品、卫生消毒用品、保健食品,并未具备医疗资质等。

  记者采访了现场的工作人员,并咨询了产品疗效,为什么没有拿到国家的“准”字号批文,而在产品包装上却只标注“消”字号,该工作人员解释药字号是有副作用,只允许在药店和医院销售,“消”字号是不允许有副作用,有病调理,无病保养。

  该公司一位姓朱的部门经理回复称:公司隶属内资企业,公司经营的产品主要为私密部护理清洁产品,没有治疗子宫癌及治疗的功能,否认其产品具有相关的病例治愈宣传及变向病理治疗宣导。

  福建省药监局的叶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字号仅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不具备治疗效果,产品的许可证发放与管理仅由省级以下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而国药准字号是真正具备疗效的药品,具有针对性治疗功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并且要经过药理、病理、毒副作用测试和临床验证等一系列环节,在确保安全有效的情况下才可能批准,整个过程通常需要5-10年,费用也高达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元。

  举着上市的幌子,涉嫌非法传销和巨额融资


  在暗访中该工作人员一再向记者表示,公司已经上市,并有自己的研发团队,实力相当雄厚,记者在百度上确实查询到一则博兰妃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信息,其声称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然而为什么在工商企业信息上显示的却是1000万,明显信息不对称,事实上股权托管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将股东名册委托股权托管机构管理的民事行为,和上市的条件相差太远,甚至可以说完全和上市没什么关系,除非公司满足了上市条件。


  当记者查询经营模式时,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公司采取区域代理、双轨直销的运营模式,公司设立销售代表、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分别缴纳6000元、12000元、24000元的加盟费,会员可根据“拉人头”的业绩分提成,周封顶10万、20万和30万,并设置形象店、品牌店旗舰店及区域总代分别缴纳4万、6万、10万和30万加盟费,直推提前佣金14%至16%,设置对碰奖是,双轨两线都达一万方可提取对碰奖10%至12%,上不封顶,不出局,很显然在整个营销模式上采用了多层次分佣的模式,符合传销的基本特征。

  记者询问是否已经获得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该公司的业务员信誓旦旦地说,公司实力这么雄厚,已经在申请牌照了,然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请直销牌照的基本条件是:必须实缴注册资金在8000万以上,并缴纳2000万的保证金,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而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然而从注册资本、经营时间等都不符合报备条件,申请直销牌照也是子虚乌有。

  然而该公司回复记者,公司的经营策略只有代理连锁加盟,如公司业务员有夸大宣传或违规操作的行为,将对其业务员的违规行为追究到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事实胜于雄辩,真相究竟如何?还需要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去甄别真伪。

  “对非法传销、高额返现、返利欺诈、多级分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应当始终保持零容忍,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维护社会经济稳定,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相信“多层分佣”、“高额返利”等骗术。来源:三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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