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s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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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之灾,直销孽种毒瘤
“滚动制”深度剖析(八)
[@more@]“滚动制”深度剖析(八)(三)滚动制的演化
尽管“滚动制”从1999年被国家进行全面封杀,但其作用一种经济诈骗的运作模式,是不可能完全消失的,仍然以顽强的生命力,以各种形式继续延续着骗局。通过改良包装,“滚动制”往往以各种理论和形式,表现出相当的新颖性、独特性和可操作性,貌似具备合法的外衣和良好的公众形象,并且推出难以准确评估产品价值的项目,使其在一段时期内不能被识破,通过相当吸引人的投资回报率,吸纳第二波、第三波、更多波吸引盲目投资。
甄刚先生在文章中分析到:“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骗局的发起人卷款而逃之前,它将‘永远’被证明是一个‘成功’的投资项目!……(而且)会发现其存在一个非常荒诞的现象:除非某个骗局最后完蛋,否则就永远无法证明它是个骗局!” “滚动制”在其演化过程中,往往打着“消费储值”、“含权消费”、“消费增值”等所谓市场营销新模式理论的旗号,假借直销、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甚至搬出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阿克夫等人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大数法则和利益不对称规律,通过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基金等手段进行骗取投资费、入股费、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其包装后迷惑性之大,甚至得到了部分主流人士和主流媒体的认可或宣传——仅就“山东众旺”的“消费储值”而言:
1、中国排名前10强的某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孙X的理论支持,在2004年6月,《中国青年报》以整版的篇幅,发表了孙X的文章《消费储值是怎样赚钱的》,并将“山东众旺”的“消费储值”理论定性为:这一销售模式是保险理论中“大数定律”和“精算模型”的借鉴。
2、《人民日报》在
2004年4月28日刊登文章《创新营销 造福社会》、《参考消息》在 2004年7月7日刊登文章:《创造新消费 助推新经济——“消费储值”创新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大众日报》、《中国消费者报》、《联合日报》、《中国经营报》、《中国贸易报》等众多媒体以“消费储值引发营销革命”、“创新营销造福社会”、“营销行业的创举”、“开启消费需求的金钥匙”、“市场营销的新武器”、“发展经济的新动力”等为题,对“消费储值”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和鼓励; 3、2004年以来,山东众旺公司先后获得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质量诚信消费者满意单位”证书,中国质量万里行“重质量讲信誉”、“质量、信誉双保障实施企业”证书,全国市场诚信建议委员会“质量、服务诚信示范单位” 铜牌与证书,总经理陈玉麟被中国市场协会评为“中国优秀企业家”;
回顾历史,不由得让笔者一声叹息。
笔者收集了一些从1998年到2006年在中国出现的较为典型的“滚动制”的变种,其中有些是被司法部门冠以涉嫌“非法传销”或“变相传销”的罪名,实际上应该以“经济诈骗”予以处置:1、“一条龙”
1998年、1999年在中国出现的较早的“滚动制”,承诺定期高额返利,所有报单者按报单先后顺序排线,全部进行滚动循环,作为中国早期直传销界为了规避1998年“一刀切”而演化出的制度,由于操盘人员对“滚动制”的缺乏基本的认识和管理能力,暗箱操作、短线炒作、卷款潜逃等问题层出不穷,引起极大社会问题,被相关部门严厉封杀。2、“电脑排网”
“电脑排网”也称“圆销制度”,在2000年出现,是把“滚动制”与电脑操作应用相结合而产生的变种。“电脑排网”制度每层上的人数是按设定的倍数增加,消费者必须购买该公司数百元乃至数千元的产品,才可加入滚动顺序排列。“电脑排网”诱惑力强,欺骗性大,操盘者可以通过控制电脑后台,强制安排下线人数,调整返利报酬,从而在电脑中形成完全人为操纵的排网顺序,得到实惠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般参加“电脑排网”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实际在哪条线上,甚至被人为推后位置,后面加入人员的收入根本无法保障,根本没有拿钱出网的可能。但也正是从“电脑排网”开始,“滚动制”利用电脑技术有了花样繁多的变化。3、“广告返利”
2000年林杰雄等人在河南郑州成立“郑州神龙数码网站”,于2001年3月20日在广州注册成立“广州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销售380元/张的“神龙广告卡”,购买人可持卡登陆“神龙数码”网站点击广告,每点击一次,神龙公司返还给购卡人0.3元,但每天仅限点击33次,每张卡使用期限仅为3个月,收入:0.3×33×30×3=891元,毛利:891-380=511元,利润率:511/380=134.5%。高额暴利下,“神龙数码”在一年多时间内,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发展分销商368家,共售出神龙卡87万张,获非法不义之财高达2.34亿元,使得20多万人当受骗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神龙数码”利用资金收取和返还的时间差,用后购卡者的钱去支付先购卡者的钱,直至 2001年6月27日“神龙数码”暴露巨大的资金缺口,“3个月付清点击广告费”的承诺期限已到,林杰雄等人密谋后携款潜逃。河南省公安厅以“非法传销诈骗”将林杰雄等人辑拿归案。 4、“消费储值”
这是理论包装最完整、诈骗伪装最隐蔽、经济和社会破坏性最大的一种“滚动制”的变种。“消费储值”由山东众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自2003年3月开始运作。它一手联两线,一条线是加盟商家,一条线是持卡消费者。“山东众旺”与每个加盟商家签订协议,在1%到15%的范围内确定一个计点率,即向加盟商家收取佣金的比例,按此收取服务佣金(佣金=持卡消费额×计点率)。假设计点率为10%,当消费者持“消费储值卡”在加盟商家购物达2000元时,加盟商家就要支付10%,即200元佣金给“山东众旺”;与此同时,消费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储值点(储值点=持卡消费额×计点率),储值点积累到200点时,就可以获得从“山东众旺”分期返还1200元现金的奖励权。所以,当持卡消费者在计点率为10%的加盟商家消费2000元,就可以得到200储值点,即可在未来获得1200元现金分期返利。而从整个过程来看,“山东众旺”当时收入200元,现金返利1200元,除过时间因素,返还比例高达1:6。
按“消费储值”表面的赢利模式看,“山东众旺”的收入来源有两块,除卖“消费储值卡”外,主要是加盟商家的佣金。其实,这一营销系统的赢利是充分利用发放消费者奖励的时间差。“山东众旺”给消费者的奖励,采取隔月发放,约20个月才能发完;对二级市场高端客户的奖励,是隔季度发放,发完大概要5年时间;而对加盟商家的佣金,则是每半月收取一次。另外,消费者达到奖励标准,获得一个奖励权一般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这期间因消费产生的佣金已经到了“山东众旺”。所以,每个月内,“山东众旺”收入的资金远远大于返还给消费者的数量。
事实上,“山东众旺”除经营“消费储值”系统外,自身没有任何增值业务。公司的运转和维持,完全依靠加盟商交纳的佣金、特许代理商的代理费及其卖卡的收入;而绝大多数持卡消费者是为了高回报而消费,消费就不再理性,相当一部分消费是无用乃至过度消费,而加盟商家的暗抬价格又很难察觉,所以对消费者的损害是悄然中发生的;对加盟商家而言,好似佣金全部出自增加的消费额,其实增加额长期看一是并不可靠,二是因为有了持卡消费者,不打折、暗提价、轻视质量等行为滋生,自损形象,到头来必然是消费额的下降。所以,许多加盟店老板和一些消费者为了获得高额返利,走上虚开消费记录赚钱的捷径,也有业务代表与商家串通,直接用钱买计点单;同时,“消费储值卡”也成了热炒货,一个成本只有1元钱的卡,最高可炒至300元一张。而面对急速扩张的市场,“山东众旺”没有足够人力也根本没有能力进行管理,以致市场失控,
2004年8月5日之后,“山东众旺”中层以上人员便神秘消失,卷款潜逃,受骗人数达近百万人。 对于这个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大数法则、利益不对称规律”进行豪华包装的“消费储值”理论,经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公安厅、人行济南分行等部门进行调查,对其做出认定:一是涉嫌以变相非法融资形式诈骗;二是诱发投资性消费和虚构消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三是社会危害巨大。与此同时,全国还有北京、天津、河南等地的十几家公司,仍在经营与“消费储值”相似的业务。5、“含权消费”
由福清市绿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
2004年12月13日正式登记变更建立的福建省福清市阿尔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并推出“含权消费”理论:“含权营销是针对目前国内保健品过分依赖广告投入进行销售的模式提出的,其具体内容就是把节省下来的广告费返还给消费者,返还给经销商。含权消费使买卖关系由对立逐渐走向统一:消费者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使个人的消费与公司派送的经济权益紧密结合,并永续享有;含权消费相当于储蓄、又相当于保险,但它更像投资,将改变人们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观念……根据‘含权消费’的宗旨,公司将每年提取销售额的4%赠送给客户(消费者)。公司对于赠送的额度,永续承诺。”而实际上运作模式如下:每人消费阿尔克公司的产品累计达到380元,就可领取公司发放的《含权消费证》,并依此证逐月返利,共计可陆续分到红利1500元。消费者进行购买的最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消费产品,而是为了获得所谓的“含权”,即取得返利成了购买的最直接和根本目的。这实际上与“消费储值”同出一辙,是“滚动制”的变种。 事实上,阿尔克公司有4种产品假冒国家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另有4种产品许可证号为东区卫食证字2004C-00077号,根本不知出自何处,其《含权消费证》上“阿尔克公司的承诺属实”公证词系变造“阿尔克公司的印章属实”,其《卫生许可证》根本无效。阿尔克公司实为采用虚假宣传、虚假生产基地、虚假公证、假冒商标、假冒产品、假冒批文等一系列假行为来欺骗赢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影子公司”。 6、“卖二赠一”
除了前文提到的“澳洲联球”,在2006年影响力较大的“卖二赠一”公司还包括“香港万盟”。香港万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日,于 2005年10月29日,设立了中国区域销售总部——大庆万盟经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采用“卖二赠一”循环赠送模式,可以使顾客只花一份商品的价钱,便可循环获得多份同等或高于商品价值数倍的赠送,具体说来:花3600元买一部手机,就拥有了参加“卖二赠一”循环式赠送的权利,两个月后,可以再领取一部价值1200元的手机,或是领取现金800元,然后每过20天,可以再领取一部1200元的手机或是再领取现金800元。所以,3600元投资,买回3600元产品,获赠30次,得到相当3.6万元的产品,现金价值2.4万元。而实际上,从第1个加入的人达到30次循环需要体系,需要发展到6万多人,30次返利仅仅是理论上的。其董事长 刘高君现已被刑事拘留。 本文相关资料及提醒事宜:本文唯一授权《分销时代》杂志(有编辑权)于2007年第1杂志形式刊发;同时,本文于作者的四个个人BLOG:http://byg.blogm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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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发布,见原发地址:①http://byg.blogms.com/blog/CommList.aspx?TempleCode=1000000055&BlogLogCode=xxxxxx②http://kings55.atmlm.cn/archives/2006/24216.shtml
③http://www.dsblog.net/blog/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5131&blogId=6036
④http://www.zhixiaoren.com/blog/lookdiary.asp?DiaryID=2880&WeBlogID=916 作者:点石成金完稿日期:2006年7月20日
E-mail:kings55@126.com
MSN:kings55@hotmail.com
QQ:2134180
Tel:13517269608版权所有,不得侵犯,转载请注明出处!同行勿抄,面斥不雅!Copyright@2005-2007«上一篇:“滚动金融变种病毒”专题报告(一)——社会背景和文章索引 下一篇:“滚动制”深度剖析(八)——“滚动制”的演化变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