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与资本市场(二)——资本并购下的中国直销市场(1)

资本市场,直销中国未来

尽管我在《中国直销与资本市场(一)——资本约束下的中国直销市场》中还分析了,直销企业可以在直销法法规和公司法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可以实现初期投入最低现金流为2000万,但如果算上其它固定资产、厂房、科研、IT、管理等综合投资,仍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与直销形式诞生伊始,为启动资金不充分的中小企业提供快速发展途径的本意恰恰相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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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和资本市场(二)——资本并购下的中国直销市场

和世界范围内的多层次直销相比,直销五法下的中国直销市场的发展,是在中国相关监管部门严格管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直销市场。在《中国直销与资本市场(一)——资本约束下的中国直销市场》中曾写到,有中国特色的直销市场最显著的标志就是直销企业的显性资本约束条件:8000万注册资本和2000万保证金。

尽管我在该篇文章中还分析了,直销企业可以在直销法法规和公司法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可以实现初期投入最低现金流为2000万,但如果算上其它固定资产、厂房、科研、IT、管理等综合投资,仍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与直销形式诞生伊始,为启动资金不充分的中小企业提供快速发展途径的本意恰恰相左。

资本并购下的中国直销市场(1)

一、中国直销市场的并购

(一)中国直销市场的显性资本约束条件

不少国内外准备投入中国直销行业的中小公司,甚至是部分财务状况不算特别健康或是对中国直销市场估计不充分的内外资直销公司,对中国直销五法规定的“直销企业的显性资本约束条件”:8000万注册资本和2000万保证金,感到无法拿捏得住;而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相对雄厚的相它大规模的直销公司,也会在掏出至少2000万元真金白银的同时,掂量是否玩得起中国直销,何况今后每个月都要将营业额的15%作为保证金上交,直到交满1亿元为止,这笔资金压力并不是个小数目。

为了解决中国市场上直销企业的各种显性和隐性资本约束,通过资本并购方式,达到中国直销五法的门槛规定,取得合法经营牌照,进而做大做稳市场,已成为不少打算在中国直销市场上大有作为的公司的必经之路。

(二)中国直销的并购案例

实际上,在直销五法没有出台和实施之前,中国直销市场和直销公司已发生过多次并购事件。仅从2003年开始,比较有影响力的并购案件就有:

(三)国际资本的相关并购案例

与中国民族直销公司相比,外资资本在中国市场上的并购动作更加凶猛。仅就涉及到直销领域的化妆品市场,即有以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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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1条评论)
  • Billy 说:

    2006-03-30 11:45:34

    这篇资料也收入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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