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拉人头等话题探讨-太阳神引发的深层次问题09tys

我的日志

看到我博客下面的那么多疑问,看来已经不能用回帖解决了,权且再写一篇博客专门讨论一下“拉人头”等尖锐问题

[@more@]

这个问题再不能躲躲藏藏了,我们要正视她,无需回避,要说就要说清楚,让有智慧的人一看就知道直销到底在干什么,弄明白了直销人就不会被政治或政策等其他因素蛊惑。

首先,我敢肯定地说,只要你做的是直销,你就要拉人头,这跟极差制双轨制没有关系,这两种制度做的都是一样的事。在规范的用语中你可以说婉转些,很多公司这样教大家在市场上与人沟通:“招募直销员,发展会员制,寻找消费者,寻找合作伙伴”等,最刺耳的“传销语言”是“找下线。”找人消费买单这是直销最典型的特征,直销做的就是逆向销售,任何人无需回避,只是双轨制中表现得要直接一些罢了。我们可以推算一下这两种体制哪种制度拉的人头更多?很显然是极差制,若果双轨制只需拉两个人就完成了任务的话,那么在极差制里显然还不够,有时要拉三个四个,能干点的直销人有的做到了八九线,这两种制度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做一条线是没有钱的,大家叫做公共线,俗话又叫“大象腿”,无论是极差制还是双轨制都容易产生这种现象。所以在运作的早期,聪明点的安利人也在做双轨,他们知道先把两条线做稳了再考虑做第三条线或第四条线。

再谈谈“不劳而获”,这句话隐含着直销的魅力所在,很多人都知道,直销在卖什么?直销卖的其实就是梦想,卖的就是未来,在安利公司的课堂上可以经常听到:“辛辛苦苦两三年,舒舒服服一辈子!”这句话最终要表明的就是直销人最后进入“不劳而获”的境界。在双轨制中不是只找两个人就能坐享其成了,那是理论上卖给你的一种梦境,实际操作中你还要帮这两个人做起来,只有帮助别人成功你才能成功。大家的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

吕贤志朋友还问到:“回报率高”请问一次性拉人头的形式不提倡重复消费的制度如何回报率高?“不用推销产品”的制度是直销吗?没有压货风险”你如何解释那些堆积如山的卫生巾?"

现在的双轨制也很重视重复消费,可能在规定重复消费时更显得人性化一些,有了工资有了钱才能重复消费啊,太阳神好像就是这样的规定,不像一些老牌外资公司,不管你赚到钱没有,每个月规定有任务,不然级别就下来了,是很考验人的能力的制度,不是特别优秀的人才建议不要选择极差制的游戏,若果开公司选择极差制的话,圈钱的速度和规模都要大于双轨制,这也是为什么外资直销公司的盘子明显大于内资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要说明的是只要要找人进来买单就是推销产品,无店铺经营就是直销,这一点上无论极差还是双轨都是一样的,若果在双轨制中一次购进了大单,让商品堆积如山的话,那么在极差制中几乎更常见,每个月可能都有货进来,若果双轨制只要你购买一次单的话,那么在极差制里可能你每个月都要买一次单,在极差制里你及有可能被商家变成了一个月月必须消费的顾客,那么在双轨制里你有可能被商家变成了一个经营者,

至于你最后问到合法性的问题,我想申明一下,在目前的体制下,说你合法就是合法的,说你骗人就是骗人的,要看你的公司和政府及公安部门周旋或博弈的技巧如何,通常看到的是外资公司占些优势,目前在中国还没有看到一家外资直销公司被取缔,(偷渡的不算)职能部门还纷纷发牌给他们在中国境内经营直销业务,公开在中国组建团队做销售。最后说明一点:直销不失为白手起家最好的创业模式,直销企业一旦做起来了的确很赚钱,但再怎么赚钱也比不过可以直接罚没的中国公安,若果说企业是在做着财富慢慢积累的话,那么公安可以做到“合法”的财富转移,我们湖北就有三家做大的公司最后都被公安吃掉了,他们是林枫;瓜拉拿和中国灸。

«上一篇:简析级差与均富(双轨制)——太阳神引发的制度问题09tys   下一篇:关于“传销”»

评论(34) 点击次数(7045)
评论(共34条评论)
  • 吕贤志 说:

    2009-04-22 19:35:38

    讨论得真没意思,不是删除回贴就是连文章都全删! 不管是对或错都要正面面对!删除和逃避是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的!
  • 吕贤志 说:

    2009-04-22 20:05:39

    花了半天功夫的讨论问题一下子给删除了,现在又跑出来了!无言!
  • qiaoqiao 说:

    2009-04-22 20:30:46

    最好不要提同类的问题,所提问题要和本文思想内涵相一致,力求避免一类问题反复提。
  • qiaoqiao 说:

    2009-04-22 20:36:55

    你所有的问题本文已经基本回答完毕。此类讨论暂时告一段段,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翻开看看王红卫的博客,还有甄刚西门吹雪的博文也很有见识。我是读着他们的文章成长起来的。
  • 孺子牛也 说:

    2009-04-22 20:44:00

    吕同志的问题是不知道他究竟想要搞清楚什么?好似一个“很专业的”外行。
  • 说:

    2009-04-22 20:54:34

    是的,几乎到了胡搅蛮缠的地步
  • 赢征天下 说:

    2009-04-22 21:21:37

    qiaoqiao的思路很清晰,头脑很清醒:)
  • 吕贤志 说:

    2009-04-22 22:37:41

    哈哈!连“拉人头”的概念都搞不清楚! 发展人脉不等于“拉人头”吧? 还有一个,直销是先付出后享受呀,不是不劳而获,一劳永获呀! 直接剥削和培育奖金是不同概念的吧?
  • qiaoqiao 说:

    2009-04-22 22:56:15

    发展人脉是拉人头的文雅说法,一劳永获和不劳而获是近义词,两词所表达的是直销想达到的最高境界。
  • 吕贤志回乔女士 说:

    2009-04-22 22:57:03

    问题还没有弄清楚的时候我都会反复再提
  • 说:

    2009-04-23 07:48:31

    "发展人脉是拉人头的文雅说法,一劳永获和不劳而获是近义词,两词所表达的是直销想达到的最高境界。" 请不要这个样子,行业还是很好的。事物都有两面性。
  • 吕贤志 说:

    2009-04-23 09:14:51

    什么叫"拉人头"? 1.拉一个人进来,公司给你多少钱!哪怕是给一元都是"拉人头"的形式! 2.没有产品的拉人头形式,即加入者需要交一定的入门费,再从入门费中拿一小部份分给推荐人或下线! 3.有产品的"拉人头"即需要购买一定的产品作入门理由,(即商品市场价卖100元,为了"拉人头"把商品价调高到200,再用高出的100元分配给推荐人) 发展人不等于拉人头性质是不同的,等于人不一定等于坏人,因为人有好坏之分
  • 说:

    2009-04-23 10:04:45

    发现你没有读懂原文,希望你多读几遍再发言。
  • 吕贤志回乔女士 说:

    2009-04-23 10:50:20

    拉人头的必然的,但拉的性质有区别!乔女士你到底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逃避能瞒天过海吗?我看了你的原文就是把合法与不合法的“拉人头”形式混为一谈了,我目的就是要把合法与非法区分出来! 人有好人与坏人之分,怎么可以将好人与坏人混为一谈?
  • 吕贤志 说:

    2009-04-23 11:03:51

    真正的直销不是坐享其成,更不是一劳永获! 真正的直销最多也就是先付出后享受,难以坐享其成! 坐享其成,一劳永获不能和先付出后享受画上等号! 直接剥削和培育奖励是不同性质的! 举个例吧:安利公司的培育奖要培养达到一个9万的团队才有的,达不到就没有,难以坐享其成! 双轨制是直接剥削的!
  • qiaoqiao 说:

    2009-04-23 12:38:51

    记得一个叫三人学还有个叫中国黑子的网友回答此类问题很有办法,还很有力度,现在不知跑哪儿去了?在此请求网站博客们援手一下,申明我真的不是想赚大家的帖子啊,反复讲一个问题实在让人乏味,也不是我的强项和性格。 关于合法性问题在最后一段,如果是家拿牌的公司你可以放心做着合法的发展人脉工作,没有拿牌的你可以骂他侮辱他在拉人头,这样回答看行吗? 同意你说的:“真正的直销不是坐享其成,更不是一劳永获! 真正的直销最多也就是先付出后享受,难以坐享其成! 坐享其成,一劳永获不能和先付出后享受画上等号! 直接剥削和培育奖励是不同性质的! 举个例吧:安利公司的培育奖要培养达到一个9万的团队才有的,达不到就没有,难以坐享其成! 双轨制是直接剥削的”
  • 吕贤志 说:

    2009-04-23 14:34:36

    关于合法性问题在最后一段,如果是家拿牌的公司你可以放心做着合法的发展人脉工作,没有拿牌的你可以骂他侮辱他在拉人头,这样回答看行吗? 当然不行! 合不合法要说出合法在那里,违法在那里!怎么可以凭牌照说了算? 拿了驾驶证就能保证永远不违反交通规则了吗? 当然还没有领上驾驶证不能代表这个人不会开车,不准上路也是出于安全起见!
  • 吕贤志 说:

    2009-04-23 14:37:20

    首先声明,我从来没有要给谁赚贴子的打算!我的目的是搞清楚直销与传销的本质区别!
  • 吕贤志回三学人 说:

    2009-04-23 22:21:03

    安利是团队计酬,但不是多层次计酬!安利已经利用服务网点的形式做到单层次,突破了传销条例限制! 之所以说安利是单层次迟些会写一篇关于这个问题的文章《看安利怎样脱掉多层次的外衣》 “建议你不要再纠缠这些问题了,多看看别人的博客,赶快补足知识再和别人讨论话题。” 我的目的是搞清楚直销与传销的本质区别!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我都会纠缠这些问题,至于补知识,这个你放心,我会努力的!但是有时候知识是辩论出来的!学习远远不够!因为学习是单面性的,讨论是多面性的!
  • 吕贤志 说:

    2009-04-23 22:43:37

    坦白地说,我喜欢真理多过面子!为了真理我可以不要面子,我不能为了面子而不要真理!至于自尊心,每个人的自尊概念是不同的!我并不认为和别人讨论道理是一件有失自尊的表现!更不认为因为自己曾经犯过错而失去自尊! 我心中的自尊是勇敢面对,实是求是,知错能改! 如果要我选择逃避,作假,互相吹捧买乖我才办不到!
  • 转三学人回贤志 2008-04-15 | 22:11 说:

    2009-04-24 02:30:38

    你的妙论:安利是团队计酬,但不是多层次计酬! 三学人回贤志 2008-04-15 | 22:11 等于说你妈是妇女,不是女人;或者说,你妈是女人,不是妇女! 国家要禁止的就是团队计酬,这点你知道吗?两个条例你读过吗?
  • 吕贤志 说:

    2009-04-25 18:25:56

    难道你的妙论是所有的女人都是妇女?妇女和女人就没有区别了? 团队计酬不等于多层次计酬,没脑袋分析就再好好研究下!妇女与女人都说没有区别,又怎么能分析团队计酬与多层次计酬的区别呢? 国家不但禁止团队计酬,还禁止多层次计酬!但是团队计酬变换身份就可以突破条例上的限制!多层次计酬即不可以! 团队计酬,多层次计酬都是传销 推荐就是传,网络复制就是传!
  • 吕贤志回三学人 说:

    2009-04-25 18:56:18

    一个销售行为有产品流程上的多层次,人员发展上的多层次,计酬上的多层次! 一个计酬有直接计酬,团队计酬,多层次计酬!难道这些都是没有区别的?可以直接画上等号?
  • 耐夫 说:

    2009-04-25 19:16:58

    qiao进步蛮大,令人赞叹.呂先生锲而不舍,有股入宝山不可空回的劲头.从97年已有对双轨制利与弊的探讨.见1997年第8期<<传销研究>>刋登文章;双轨制利弊淡与双轨制是新欢还是隐忧.作者是王义和刘丰铭.其中有这样描述.双轨制本身并没有错,善者运做必得善果,恶者运作必定祸害百姓.我就接触过数十家做双轨制的公司,大多已灰飞姻灭.也有现在正运作做,命运难科.究其根本原因有二;一是起心动念就是借双轨湈利,既害琑费肴又害下级经销商.最后也难成正果,往往做了各级官儿的下酒菜.二是搞双轨公司的产品价格又大多高于本身真实价值数倍,违背经济规律能逃朕惩罚是不可能的.这也是中国直销这么多年纷玢扰扰的症结所在.最近网站有人正发论剑双轨的文章,待拜渎完后再探讨此问题.不妥之处,请诸位斧正.
  • 吕贤志 说:

    2009-04-25 19:33:40

    搞不清楚直销与传销的本质区别,搞不清楚合法与违法上的行为中国永远没有直销!
  • 回贤志 说:

    2009-04-26 10:58:03

    你关键要先搞清直传销专业术语的基本概念。
  • 吕贤志 说:

    2009-04-26 13:21:06

    专业术语? 我从来不理会这些,因为所谓的专业术语可以指鹿为马,可以强暴本质,可以曲解老祖宗的语言文化!可以不顾文字的定义!
  • qiaoqiao 说:

    2009-04-27 14:06:47

    目前中国市面上运行的主要是多层次直销,你也可以叫她传销,无论拿牌的还是没有拿牌的公司,还没有发现一家愿意交2000万保证金而去做单层次游戏的销售,因为做单层次就是传统销售,不需要交2000万,任何人只要在当地办个工商税务登记就可以经营,所以在本网站讨论的直销就是多层次销售,或叫团队计酬式销售,不要自欺欺人。
  • 吕贤志 说:

    2009-04-27 15:10:11

    一个销售行为有产品流程上的多层次,人员发展上的多层次,计酬上的多层次! 多层次直销直在那里?在产品流程上?人员发展?还是计酬上? 多层次直销 1.产品流程:工厂——专卖店——经销商——消费者! 2.人员发展: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无限制发展 3.计酬上:团队计酬的(例如级差制):公司——推荐人——整体团队,共三个层次 多层次计酬(例如双轨制):第一代(一层1人)——第二代(二层2人)——第三代(三层4人)。。。。。。无限制层次发展!
  • 吕贤志 说:

    2009-04-27 15:10:26

    传统行业 1.产品流程:工厂——批发商——经销商铺——消费者 2.人员发展:总批发商——经销商铺——消费者 3.计酬上分两种:人员关系上是直接计酬(关系上只是一个层次)!例如:工厂与批发商直接计酬,批发商与经销商铺直接计酬,经销商铺与消费者直接计酬 另一种是商品价格总计酬:例如,工厂——批发商(10%)——经销商铺(20%)——消费者总商品价30% 直销又怎会越直越多层次的呢?商品价比传统价还贵,流程比传统的层次还多又何直之有?到底是谁在自欺欺人?
  • 吕贤志 说:

    2009-04-27 15:21:01

    多层次直销的核心就是推荐营销,网络复制! 推荐营销就是一个传行为,网络复制也都是一个传行为!明明是传还强说自己是直,可以指鹿为马,可以强暴本质,可以曲解老祖宗的语言文化!可以不顾文字的定义!我还真是佩服这些所谓的直销人!
  • 吕贤志 说:

    2009-04-27 15:54:23

    直销就一定合法?传销就一定违法吗?为什么要禁传? 直销与传销的定义是什么?本质上有什么区别? 法律是针对违法成分还是针对某种销售行为的?
  • 说:

    2009-08-20 17:57:11

    直销到底是不是一个有发展的行业。
  • 回复林 说:

    2009-08-22 12:46:20

    如果人们对这个行业有个清醒的认识估计就没有发展的余地了。
用户名: 密码: 登陆后可发表评论,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