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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破获特大传销案 涉案金额千余万

http://www.dsblog.net 2008-03-28 09:24:07

  3月7日下午3点,广西港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号法庭里座无虚席,历时两个多月、涉案金额一千六百多万、涉案被告人22名的“4•3”特大非法传销案在这里进行审判阶段的最后一项程序——公开宣判。
  港北法院副院长、本案审判长宋峻莹神情严肃、当庭宣读:“被告人唐科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郑志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随着审判长宣判完毕,这个以新疆籍人员为主的犯罪团伙宣告覆灭,22名被告人罚当其罪,被港北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两地警方联手 案犯纷纷落网
  2005年至2007年5月间,唐科等22名被告人在贵港市城区先后加入了连锁销售组织,该组织未经国家工商部门准许经营,亦没有店铺、公司名称,获得利润的方法为每人交3800元订购一份产品即成为会员,并取得发展下线资格,按照“五级三阶制”的规则,以后申购产品每份3300元,发展1-2份为实习业务员(E级),3-9份为业务组长(D级),10-64份为业务主任(C级),65-599份为业务经理(B级),600份以上为高级业务员(A级),以下线申购产品份额的多少决定级别的晋升和获取提成。二十二名被告人加入该组织后,在贵港市城区不断发展下线。许多不明真相的区内外群众为利所诱,纷纷涌入贵港,加入传销组织,有的人甚至不惜变卖家产或借款来参与传销活动,由此在贵港发生了数起因传销活动引起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严重影响了贵港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该组织的行动引起了贵港警方的关注,及时组织警力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案情很快上报到自治区公安厅和国家公安部,并引起了两级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甚至一度惊动到国务院。
  2007年4月28日,公安部经侦局在贵港召开广西新疆两区相关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决定由贵港市公安局立案,并根据有关领导4月3日的批示精神,成立“4•3”联合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工作。时机成熟后,从2007年5月9日至6月7日展开抓捕行动,转战贵港、南宁、重庆三地,将22名传销头目和骨干捉拿归案(其中1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冻结涉案资金数百万元,扣押传销物品以及传销资料一批,教育遣返传销人员400多人。
  积极协调 确保审判顺利进行
  “4•3”特大非法经营案涉案人员多、金额大、影响范围广,且牵涉到犯罪嫌疑人异地关押、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语言不通及嫌疑人患病等问题,如处理稍有不慎,必将在社会上造成极不良的影响,甚至影响到民族团结。案件的审理引起了贵港市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莫亦翔指示,“市公、检、法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案,由市政法委出面协调,召开案件审理协调会,就该案出现的问题让与会各方进行积极的协调,并提出看法和建议”。
  1月7日下午,由贵港市政法委牵头召集,梁金第副书记主持,市区两级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近20人参加的“4•3”非法经营案审理工作协调会在港北法院召开。与会的各级领导和同志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及一些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纷纷发表各自的意见,并就案件审理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提出看法,并最终达成一致共识:市区两级公检法部门及相关单位全力配合港北法院,制定出详细的方案,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该案办结,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此后,港北法院按照协调会的精神,就该案存在的实际问题先后10余次与市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开会沟通协调,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并成立了“4•3”非法经营案审判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李武伟任组长,院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多方协助 为开庭做好一切准备
  针对港北法院办案人员少,经费紧张的现状,贵港市政法委莫亦翔书记亲自批示划拨两万元的办案经费,并由市政法委与北海方面沟通联系,请求北海交警支队派遣翻译人员协助做好案件所需的各项翻译工作。贵港市公安局亦在警力紧缺的情况下,选派70余名业务熟练、政治素质过硬的干警,全力配合开庭审理的押解、庭审保卫等工作。看守所也通力合作,腾出足够的监房安置犯罪嫌疑人,并根据维吾尔族人的饮食习惯准备伙食;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积极从所辖各基层法院调派法警协助庭审工作,同时出面联系市人民医院派出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做好患病犯罪嫌疑人的医疗保障工作,市中院徐富国副院长则多次到港北法院研究审理方案并亲自前往南宁查看患病犯罪嫌疑人的治疗情况,安抚其情绪,促使其积极配合法院的审判工作;港北法院也有条不紊地安排布置庭审前的阅卷审查、法庭布置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为开庭审理作好最后准备。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赵元刚 钱定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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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3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3楼, 汕头 2010-01-04 22:58:54   投诉 支持(314)
    现在还是一样继续,我的亲戚刚刚被我拉回
  • 第2楼, 2008-04-15 21:53:01   投诉 支持(372)
    桂林
  • 第1楼, 东方龙 2008-04-06 20:28:25   投诉 支持(409)
    广西南宁也有连锁销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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