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公益”将塌陷 是否定性为传销说法不一
http://www.dsblog.net 2017-03-28 15:07:27
定性:是否传销专家说法不一
“认定是否传销主要看它是否有‘拉人头’和按层级计酬,另外还要看其中的商品售价是否偏离市场价格过高。”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表示,按现在情况来看,一点公益平台上的商品价格即使加上让利费用,也没有比市场价格高出太多,再加上其“拉人头”返利也只有一级,因此,不能直接认定一点公益是传销。
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传销组织的层级是在三级以上。
但在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看来,一点公益的推荐人激励制度虽然只有一级,但其整个销售激励模式却完全符合金字塔模式。
“随着互联网以及金融业态的发展,人们以及法律对传销的理解已经滞后了。一点公益的金字塔模式是隐性的,这点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武长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消费者在一点公益平台上购买商品后,平台承诺的高达消费额99%的激励不是出自平台的盈利,而是出自后面众多消费者的消费额。
“后面进来的每一个消费者,都在为之前所有的消费者贡献所谓的激励。”武长海还表示,严格来说,一点公益的金字塔模式不仅是隐性的,还是不规则的。
“传统观念中的传销,有着严格的层级和薪酬分配体制,比如说,最顶端固定有一个人,下一层固定为两个人,越往下人越多,此外薪酬分配也严格按照层级来确定;但是在一点公益中,每一层的人数和其薪酬分配都不是固定的,这种也是金字塔模式,只不过不规则而已。”武长海说。
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左胜高也认为,虽然一点公益看起来没有拉人头、交会费等环节,但实际上所有在一点公益上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已经有意或无意缴纳了“会费”。
“我认为,将商品及让利款剥离来分析,商家给平台交的让利款,其本质上就是传销组织的会费。”左胜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无论这笔让利款实际上由谁出,消费者和商家都明白,这笔让利款是进入到激励返现游戏的会费,并且在这个游戏中,所有的激励都出自这一笔笔的会费。
“按人头收费、有多个层级,一点公益完全符合传销的特征。”左胜高说。
除了传销,武长海认为,一点公益本身就是庞氏骗局。
“无论庞氏骗局是如何定义的,只要它符合‘借新补旧’‘不产生利润’这两个特征,就能认定它是庞氏骗局。”武长海认为,一点公益平台本身没有任何盈利模式,只收取商家的让利费用;而让利费用远远不足以支付其对消费者、商家的高额激励,因此,只能用后来入局的消费额来填补前边的漏洞。
不过,此前业内有说法认为,由于一点公益平台是消费平台而非投资平台,因此不能认定一点公益平台是庞氏骗局。对此,左胜高认为,一点公益平只是以电商平台之名,行投资平台之实,“但无论它是不是投资平台,只要它不产生利润,无法形成闭环,它就是庞氏骗局。”左胜高说。
而于一点公益所宣称的公益事业,武长海认为,这只是平台利用慈善、公益事业为自己增信,目的是为了吸引跟更多的人入局。
“整个平台的运作模式脱离慈善、公益也完全能行,除了将公益作为幌子外,看不出它跟公益有任何的关系。”武长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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