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揭秘:江苏蓝之蓝酒业怪异的“订单模式”
http://www.dsblog.net 2017-11-08 09:31:27
企业劣迹斑斑
联宝订单的历史和现状也并不是那么清白。说到联宝订单的历史,还需从其董事长欧年宝说起。
2007年,蓝之蓝酒业的前身苏典酒业因经营不善,几乎陷入困境,产品积压,负债累累。当时还没有成立公司的欧年宝在这一年加入苏典酒业担任总经理,接手“蓝之蓝”白酒的销售任务。他利用“订单经济模式”,很快帮助蓝之蓝酒消化库存,使之起死回生。“当时,我们欧总只负责帮助销售‘蓝之蓝’白酒,还没有他们的股份。”吴某告诉本刊记者。
从这件事起,欧年宝与丁保军就联系在了一起。2012年,丁保军成立另一家公司——蓝之蓝酒业时,欧年宝成为其股东之一。据了解,蓝之蓝酒业的股东除了欧年宝和丁保军,还有丁保学和夏广丁。不过,在股东出资信息一栏里,只有丁保军认缴3359.88万元,实缴1343.95万元,其他人并无具体出资信息。
二人合作两年后,欧年宝于2014年5月成立一家公司——扬州宝缘创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宝缘”),专门以“订单经济模式”运作市场。那时,欧年宝的扬州宝缘与丁保军的苏典酒业是名义上的合作关系。欧年宝同样采用“订单经济模式”销售苏典酒业的蓝之蓝酒,“订单经济模式”也正是那时候在扬州出现。
随后,扬州市场上陆续出现了诸如“江苏隆承”、“江苏汝康”等同样采取“订单模式”运作的消费创富公司。不过,按照扬州宝缘的说法,欧年宝才是“订单经济模式”的开创者。
由于采取相同运作模式的市场主体增多,“订单模式”很快在扬州名扬开来。2016年,随着市场的扩大,消费者投资增多,“订单模式”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而“华诚酒业”、“江苏隆承”等消费创富公司也出现跑路或关门歇业现象。
因长期拖欠消费者的分红,以及产品价格虚高,质量低劣,不少消费者因损失钱财,怒而发帖揭发和举报扬州宝缘的“订单模式”。
2016年8月和9月,人民网甚至连续刊发两篇调查报道,以揭露扬州宝缘“订单模式”的不合法之处。8月24日,人民网刊发《宝缘“卖酒理财”引质疑 扬州金融办建议市民不要投资》一文,质疑扬州宝缘的“订单模式”;9月27日,人民网刊发《揭秘扬州宝缘理财模式:资金没有第三方存管 商品无生产许可证》一文,全面分析扬州宝缘“订单模式”存在的猫腻。
扬州宝缘在市场上的经营态度,通过其早期在行政方面的表现也能窥探一二。2015年7月,因没有按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扬州宝缘被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同年10月,因销售假冒伪劣的洋河系列酒,扬州宝缘被江都工商部门罚款72.1万元。
外界对扬州宝缘的质疑和揭露,并没有影响欧年宝继续兜售“订单模式”的决心。2016年11月,欧年宝成立联宝订单公司,注册资本为9999.9999万元,实缴为0元。成立联宝订单一个月后,欧年宝注销了扬州宝缘公司。而联宝订单仍以“订单模式”运作市场,并且接管了原扬州宝缘的平台和会员,继续销售蓝之蓝酒等产品。
尽管成立至今还不到一年时间,联宝订单已在2017年7月14日因无法联系到公司注册的经营场所,被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至今没有被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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