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职业投诉举报说“不”!浙江率先拟出新规
http://www.dsblog.net 2019-04-04 14:26:26
同时,在办理职业投诉举报过程中要主动对接被投诉举报人,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依法处理程序并不会因投诉举报人撤回投诉举报而终止,如涉嫌存在要挟、敲诈等行为,建议其主动收集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提高应对的主动性。针对食品等领域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等要挟、欺诈等方式索赔以及长期多次进行不实举报,以不再骚扰企业正常经营为要挟,要求企业支付一定“好处费”等涉嫌构成敲诈勒索、诈骗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对于执法中可能存在的跑冒滴漏,《意见》也做出预防:“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要预防和避免在编制异常名录、处置投诉举报中出现与举报人合谋、被举报人裹挟、借机打击报复等问题,不得滥用行政处罚权、行政调解中的特殊地位,加强廉政建设,有效控制执法风险。”
还有这些地方拿出举措应对职业打假人
除了“职业投诉举报”,与之相类似的还有“职业打假人”的概念。
职业打假人是指具有一定对商品的专业鉴别知识,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不合格或不合规的商品,然后以消费者身份向有权机关主张权利,索取高额惩罚性赔偿的个人或组织。
对于职业打假行为,支持者认为其可以有效监督经营者的不法行为,反对者认为其以牟利为目的,存在“小题大做”甚至“无事生非”的碰瓷行为。
而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利用好职业打假信息可以规范市场,但应对不当也会引发职业打假人的复议,浪费行政资源。
因此,除了浙江此次要出台《意见》之外,也有不少地方在想办法应对职业打假。
2018年,蓬莱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妥善应对职业打假人取得良好成绩,其经验是四项举措分别为:一是苦练内功,提高执法能力。坚持实行“干部大讲堂”,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律运用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整合职能,上下协调联动;三是紧扣三大重点环节,确保流程完整,防止时限超时,力求处理不漏项。对职业打假人在《投诉举报信》中的具体诉求实行详尽全面的答复;四是主动搜集各地处理职业打假人案例,学习良好经验,吸取失败教训。
也就是说,苦练内功,积极应对,不因超时限等不当应对引起复议,是一个值得总结的经验。
同样是2018年,徐州市贾汪区市场监管局为妥善应对日益增多的“职业打假”现象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提升法律理解和运用能力;二是调查事件真相,做到有据可查;三是在处理中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处理,在执法办案中要规范流程,制作完整的申诉举报案卷,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四是严格规范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妥善做好申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切实将群众诉求放在首位,从源头上减少职业打假行为。
也就是说,严格规范才可以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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