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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对永乾传销案的终审判决书(全文)

http://www.dsblog.net 2011-05-25 11:18:41


  20、永乾公司第1至第33期返利表证实,(1)永乾公司定期给消费会员按积分发放返利及推荐费、商行服务费;(2)全国各地开设永乾商行及各商行的消费会员,商行及会员数量逐期增多;(3)梁有妹以“李焕宇”的名义消费买权、领取返利及推荐费,并以其或“李焕宇”的名义领取商行服务费(从第28期起仅领取少量推荐费)。


  21、会员资料(从服务器上打印的列表)证实,永乾公司在全国各地发展77566名消费会员及会员参加消费的时间、推荐人等具体情况。


  22、许武焕农业银行帐户9559980839786218314、6228480830024128811、6228480830076513316、6228480830140658410、6228480830041331513、6228480830140862210流水账证实,永乾公司用于接收商行或消费者汇款的许武焕个人账户的资金往来情况。


  23、银行卡照片证实,何丽丽保管的、永乾公司以黄娉奕、杜文群、温伟玲、莫翠清、黄宁、黄小锦、黄小媛、刘晓、廖美儒、劳卓莉、梁丽红、蒋叶红、林霞秋、梁晓璇、刘晓、滕新友、陈玉萍、龙文艳、覃宇杰等人名义开户的农业银行卡,用于永乾公司发放返利款。


  24、银行卡照片证实,谭志欢、陆秋艳、徐浩峰、张桂南名下使用若干张银行卡(包括张桂南保管的越南“阿福”的银行卡)。


  25、双响炮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证实,该公司于2007年5月28日获得工商核准登记,法定代表人李国生,股东李国生、孙洪贵、石华珠。


  26、双响炮公司会计凭证及账本证实了李国生等人实施“双响炮”模式的经营情况。


  27、以李国生名义开设的银行卡证实了双响炮公司在实施“双响炮”模式中的资金往来情况。


  28、永乾公司的宣传资料证实了永乾公司实施“消费来福”及“双响炮”等模式的具体内容,以及永乾公司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的事实。


  29、银行明细、流水、存取款凭条、转账汇款回单,永乾公司股东分红、津贴、奖金、工资表等书证证实,李国生账户5309880396528715、9559980839878456913、9559980839712367110及李国生使用的“杨大识”农行6228480830140320110账户的资金往来情况。


  30、许晓珍农行6228480830042128116、杨通保农行6228480830041302910银行开户资料、交易流水清单、转入转出账号清单、网银转账交易成功单、存取款凭条证实,许武焕用该二人账户挂领市场维护费,并把钱分别转给李国生、徐浩峰、张桂南等人。


  31、永乾公司会员黄艳费用明细、黄艳农行6228480830115640013账户开户资料、银行交易流水、存取款凭条等书证证实,许武焕利用黄艳账户接收消费返利款。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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